1.新管帐原则将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到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营业核算的过程傍边。关于具有贸易本色而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接纳公允价值计量形式。而在旧企业管帐原则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做为计量根底。
跟着世界经济的开展,金融立异的不竭加快,尤其是物价变更的日益频繁,管帐情况也随之发作了庞大变革。目前,公允价值计量比拟初始成本以汗青成本计量形式来讲,愈加强调的是管帐信息的有用性。因为,公允价值次要表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资产的现实价值。比拟汗青成本计量形式的静态性,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峙的是动态的价值反映,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可以为管帐信息利用者供给与现实相关的管帐信息,从而帮忙信息利用者做出准确的决策,制止遭受没必要要的经济丧失。
所以,经济和社会的开展都呼唤公允价值在管帐计量傍边的应用。此时,若是仍然根据汗青成本计量形式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可能招致为管帐信息利用者供给与现实不符以至相反的管帐信息,进而招致管帐信息利用者做出错误的运营或投资决策,承受庞大丧失。
2.新原则中对计量形式的运用规定了前提,然而旧原则对计量形式的运用前提没有做出规定。
新原则第三条规定“具有贸易本色而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当付出的相关税费做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形式的运用前提是:(1)交换必需有贸易本色;(2)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而在旧企业管帐原则中,无论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仍是低于其账面价值,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做为计量根底。
不只如斯,新原则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和联系关系方之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都予以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