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涵盖哪些内容?

金融 2年前 阅读:7 评论:0

  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办理法子》,该法子共9章,70条,包罗总则、优先股股东权力的行使、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非 上市公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交易让渡及注销结算、信息披露、回购与 并购重组、监管办法和法令责任、附则等条目。

  次要内容包罗:(1) 上市公司能够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家公司能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 三类上市公司能够公开发行优先股,即①其通俗股为上证50指数成分 股;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做为付出手段收买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③以削减注册本钱为目标回购通俗股的,能够公开发行优先股做为付出手段,或者在 回购计划施行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越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3)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能够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4) 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法子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 行对象不得超越200人,且不异条目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越200人。(5) 优先股交易或让渡环节的投资者恰当性尺度应当与发行环节连结一 致;非公开发行的不异条目优先股经交易或让渡后,投资者不得超越200人。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木答案立场。

网友评论

本站会员尊享VIP特权,现在就加入我们吧!登录注册
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若未跳转,可点击这里刷新重试
未知错误
注册
用户名
密码(至少8位)
确认密码
邮箱(请填写常用邮箱)
验证码
若未跳转,可点击这里刷新重试
未知错误
找回密码
用户名
邮箱
※ 重置链接将发送到邮箱
若未跳转,可点击这里刷新重试
未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