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因应发放股票股利或现增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权,因应发放现金股利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置者,两者买到的是统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差别,显然相当不公允。因而,必需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权报价的产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为引起,由证券交易所在该种股票的除权交 易日开盘公布的参考价格,用以提醒交易市场该股票因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价值已被摊薄。
除权报价的计算是根据上市公司增资配股(或送配股)通知布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为根据的:
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率)/(1+配股率)
送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率)/(1+送股率+ 配股率)
关于A种股票发作尚未上市畅通的国度和法人持股部门向已上市畅通股持有人有偿 让渡的所谓"转配问题",因其只引起畅通股与非畅通股的此消彼长,其实不涉及该股票股份总量的变革,经多方咨询定见,从本日起在除权报价的计算中,对"转配"将不予考虑。
但考虑到"转配"存在对股票价格颠簸的特殊影响,统计部仍将接纳"撤权"和"复权" 的法子对上证指数停止需要的批改:
所谓撤权,即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交易起始日,上证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所谓复权,即在该股票配股部门上市畅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进入样本股票的范畴。
除权是因为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现实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削减,需要在发作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那部门因素,而构成的剔除行为。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停止配股时,就要对股价停止除权。
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置者,两者买到的是统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差别,显然相当不公允。因而,必需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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