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贷现实上指的是国债以放贷的形式开展公共项目。 为了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不变开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必然数量国债,由财务部转贷给省级政府,用于处所的经济和社会开展项目。 国度财务部分做为政府的债权、债务人的代表,负责对财务部的还本付息工做。 国债转贷资金确实定和利用原则:确定国债转贷资金项目既要考虑本部分建立和开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当地区综合还款才能。国债转贷资金应间接落实到建立项目,次要用于根底设备项目,重点撑持在建项目或已经完成前期筹办工做的项目,新上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摆布时间完成。 国债转贷资金的适用范畴: (一)农林水利投资项目; (二)交通建立投资项目; (三)城市根底设备和情况庇护建立投资项目; (四)城乡电网建立与革新项目; (五)国度明白的其他建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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