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
即现实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本身的名义做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别人(又称显名股东)做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注销等法令文件记载的股东。显名股东虽没有现实出资,但做为以上法令文件注销记载的股东,拥有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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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
即现实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本身的名义做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别人(又称显名股东)做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注销等法令文件记载的股东。显名股东虽没有现实出资,但做为以上法令文件注销记载的股东,拥有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