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门摘录下来: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契合下列前提: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优良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才能,财政情况优良;
(三)比来三年财政管帐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前提。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契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规定的前提,并报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申明书;
(五)财政管帐陈述;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按照本律例定礼聘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契合下列前提: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很多于人民币三万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到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比来三年无严重违法行为,财政管帐陈述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能够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前提,并报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批准。
在过去的新股发行中,证监会曾经有过一些内部规定:
好比:三年均匀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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