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创业板的市场特征次要是:(以增长公司为目的)、(买者风险自傲的理念)、(为专业及充实领会市场的投资者而设的市场)。(多选)
2.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时须契合的次要要求包罗7个方面: (根本上市资格)、(营业披露的要求)、(财政方面的要求)、(公司管治的要求)、(初次招股的规则)、(其它规则)、(持续责任)。
(多选)
3.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根本上市资格包罗:(多选)
(1)公司须于下列此中一个处所注册成立:中国内地、香港、百慕大及开曼群岛;
(2)公司必需有主营营业;
(3)公司在上市前的24个月必需在根本不异的拥有权及办理层办理下运做;
(4)公司必需委任保荐人。
4.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营业披露的要求包罗:(多选)
(1)上市前2年的活动营业纪录;
(2)上市后2个完好财务年度的营业目的。
5.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财政方面的要求包罗:(多选)
(1)没有更低盈利要求;
(2)公司可自行决定能否做出盈利预测;
(3)申报管帐师须供给公司上市前至少2年的财政陈述。
6.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管治的要求包罗:(多选)
(1)委任合格董事;
(2)委任至少2名独立非施行董事;
(3)聘用1名全职合资格管帐师来监视财政、管帐及内部监控的事宜;
(4)指定1名施行董事为监察主任;
(5)成立审核委员会。
7.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初次招股的规则包罗:(多选)
(1)更低公家持股量为至少3000万港币及构成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但是若公司欲出售少于其已发行股本的25%的股份,则更低公家持股量为20%,而该百分比须提拔至更高25%来满足额外的公家需求);
(2)公司可自行决定接纳何种招股机造;
(3)公司在招股时可自行决定能否停止包销;
(4)公司必需有足够的公家股东,公司在上市时其由公家持有的股份须由至少100名人士持有。
8.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其它规则包罗:(多选)
(1)上市公司的董事、办理层股东及控股股东如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营业合作的营业,便须全面披露;
(2)持有公司股权5%或以上并能影响公司办理层的股东有两年的售股限造期,其他持有公司股权5%或以上但并没有间接影响公司办理层的股东,有半年的售股限造期;
(3)在上市时办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需合共持有很多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
9.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次要持续责任包罗:(多选)
(1)季度及半年业绩陈述于季后的45天内公布,年陈述于年结后的3个月公布。
(2)在上市后两年内,发行人每半年要把其在上市文件中已列明的营业目的及其后的开展进度做一比力。
(3)停止严重交易和要求披露的交易时,须及时陈述并做出恰当的披露。
(4)发行人在上市后须继续聘用保荐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