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的基本交易制度是如何设计的?

5个月前 (10-22 16:16)阅读4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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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赐与做市商权力的同时,必然要标准好做市商的行为,将其市场行 为实正引导到做市义务上来,借鉴美国NASDAQ市场关于做市商的标准措 施,我们还应当成立如下轨制:(1)规定做市商更低注册本钱和更低净活动资产要求,进步做市商的资 信水准,从底子上根绝做市商群体呈现鱼龙稠浊,滥用市场权力的现象。

  (2)实行做市商注册持牌轨制。对规模大小和做市才能差别的做市商 成立分类持牌轨制,以利于投资者对做市商的鉴别,从而加强市场对做市 商的监视。(3)对报价的更大价差做出合理的规定,并尽量缩短交易陈述的间隔时 间,以避免做市商操纵时间差将几笔小单合为一笔大单,从而招致投契行为。

  (4)承销和配售便当。做市商承担着维持市场活动性的义务,需要一 定的债券头寸做撑持,因而在债券发行时一般城市对做市商赐与必然的便 利。在英国,只要做市商才气通过德律风停止投标,且能够通过非合作性投 标获得必然数量债券。在意大利,做市商能够通过非合作性投标获得按其 前三次承销均匀份额计算的债券。

  (5)特殊营业便当。除了债券发行时赐与做市商特殊便当外,监管层 在停止市场操做时,一般以做市商为敌手停止,同时,部门营业只要做市 商才气开展。在英国,只要做市商才气参与临时小额发行、窗口配售和债 券交换等,也只要做市商才气对本息别离债停止剥离和重组等。

  在意大 利,只要做市商才气参与买回招标和成为欧元债券的承销商,同时,做市 商还能够优先参与其他货币债券的发行和衍生品的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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