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如何控诉土耳其影响纺织品进口措施的?
在WTO成立后,因为进口数量激增,土耳其对来自印度的纺织品和服拆施行了数量限造办法。在要求参加香港与土耳其之间的商量之后,印度于1996年3月21日正式向土耳其提出商量恳求,声称土耳其的数量限造办法与GATT第11条、第13条以及《纺织品与服拆协定》(本文简称ATC)第2条不符。在商量没有成果的情况下,印度于1998年2月2日向WTO争端处理机构提出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之后,泰国、香港、菲律宾和美国保留做为第三方的权力。颠末审理,专家组认定土耳其的特保办法与GATT1994第11条、第13条不符,因而也与ATC第2条第4款不符。在上诉法式中,上诉机构维持了专家组的上述结论,但做了部门批改。DSB于1999年11月19日通过了上诉机构的陈述和颠末批改的专家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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