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凡是预先定明由通俗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包管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通俗股的利润分配降至0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现实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品种似举债集资的形式。因为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按照公司运营情况而增减,并且一般也不克不及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本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丧失的。
对公司来说,因为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严重运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能够享有投票权。
优先股股东不克不及要求退股,却能够按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目,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
大大都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目。
在公司闭幕,分配剩余财富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通俗股,而次于债权人。
优先股起源于欧洲,英国在16世纪就已发行过优先股。但在以后几百年内,因为消费力程度不高,一般公司为了便于办理,只发行通俗股,很少发行优先股。
进入20世纪后,跟着经济开展和手艺前进,为了筹集急需的巨额资金,优先股就有了适宜生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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