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全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 H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去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扶助统治和军事职能。
东印度公司与今天的跨国公司并不相同。东印度公司是从自己政府那里获
得贸易独占权而且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机构,对殖民地进行残暴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毒品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
它们产生和存在于16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期,对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存起了重要作用。
16世纪末17世纪初,先后有葡、英、荷、丹、法等国在东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亚等地成立东印度公司。至于为什么都取名“东印度公司”,这和哥伦布错把美洲当作印度并以讹传讹有关。
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达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岛,错把它当作印度,把当地土人当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称为印第安人,在英文里与印度人是同一个单词)。以后人们发现错了(哥伦布本人至死不承认自己错了),但仍然将错就错,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亚等一些东南亚国家)喊做“东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岛屿喊做“西印度”,上述这些殖民公司的名称就由此而来。
荷、英、法为什么都在东半球设立东印度公司,这是因为17——18世纪,这三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国家(还有西班牙,不过它主要在西半球扩大),它们在东半球的争夺特别猛烈,争相成立东印度公司是它们之间争夺的重要表现和手段。最后,英国取得胜利,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最有名。
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和逐步完成,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已成为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这种特权公司已不适应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要求,18世纪中期,先后被各国政府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