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办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农药为 假农药,制止消费、运营和利用:(1) 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 药的;(2) 所含有效成分的品种、名称与产物标签或者申明 书上说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品种、名称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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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药办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农药为 假农药,制止消费、运营和利用:(1) 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 药的;(2) 所含有效成分的品种、名称与产物标签或者申明 书上说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品种、名称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