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够说“自甘贫寒”,现实上可能只是“囊中羞怯”;法官能够说“看淡一切”,现实上可能只是“一无所有”。若是说笔者如许说是看低了法官的道德情操,那么有没有法官因为法院减了千元办案奖而愤愤不服?又有没有法官因为去年端午节发了几个粽子,本年没了而抱怨指导小气?人家“万万律师”必定就不会那么斤斤计较。
从那点上来说,“万万律师”转行做法官,才如“悟出事理从头回到山上修道”的道士。
有人担忧“万万律师”都那个身价了,还有可能“潜心修道”吗?别忘了佛祖本是王子身世,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却舍弃一切而落发修行。贫寒更不是法官的专利,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个个是腰缠万贯的主儿,大法官布雷耶被称为“股神”,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也拥有很多股权,大法官斯卡里亚还投资房地产赚租金。
无论“上山”仍是“下山”,都是一般的人才活动。把视角过于集中于“万万律师”与“千元法官”的比力,并没有现实意义。但我们也应当留意法官与律师职业转换中的“上山容易下山难”问题,法官“下山”即使颠末重重困难告退,还要受“两年内不得代办署理案件”、“不得代办署理原所在法院案件”等限造,不管你是多老的法官,都要从练习律师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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