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五年( 1577年)九月二十六日,张居正父亲病死。根据封建礼教,父母灭亡,在外仕进的儿子必需离任回乡服丧3年,比及服丧期满后才可回任处事,不然,便是“忘亲”、 “夺情”。其时张居正势力正如日中天,并且他的变革也刚步入正轨,生怕一旦离去,别人谋其位,前期变革功效付诸东流,变革也就其中断,因而不想回老家江陵奔丧守孝。
于是他黑暗指使大宦官冯保出头具名挽留。冯保命吏部尚
书张瀚奉诏留张居正。张居副本人也一再要张瀚以吏部尚书的身份出头具名留他。然而,那张瀚却始末不为张居正所动。张瀚的下级户部侍郎李幼滋想要讨好张居正,“首倡夺情”之议。
万历五年(1577年)十月十八日,翰林院编修吴中行上疏弹劾,说张居正夺情是违犯“万古纲常”。
第二天,检讨赵用贤上书,认为不克不及援前朝故事为张居正夺情造造按照。十月二十日,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联名上疏,弹劾张居正夺情是“贪位忘亲”。张居正大怒,十月二十二日廷杖吴中行、赵用贤各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八十。
吴中行等人因为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被廷杖时,邹元标不外是一小官,默默无闻,见状立即厚贿寺人,并马上上一疏反对夺情,言辞非常锋利,攻讦张居正从来以“十分之人”
自居,而他“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申明他现实上与禽兽无异。
张居正大怒,命令廷杖邹元标一百六十。邹元标因为之前行贿过寺人,固然挨的板子比他人多,反倒挺过来了。
朝臣们相继上书为被廷杖的五人求情。张居正不听,将吴中行、赵用贤撤职除名,艾穆、沈思孝、邹元标别离发配充军。吴中行、赵用贤为隆庆五年张居正所取进士,与张居正有师生之谊,而艾穆为张居正的同亲,他们从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动身,不讲私恩,不避势力,疏责张居正夺情,“曲声震全国”,时称五报酬“五曲臣”。
最初仍是明神宗墨翊钧出头具名,说张居正 “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朕切倚赖,岂可一日离朕”,命张居正在官守造,“夺情” 风波才算平息了下来。张居正虽胜利“夺情”,仍旧独执大权,但那件事也成为他身后被论功抄家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