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表里的全数所得或财富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富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体例,是处理国际间所得或财富反复课税的一种办法。详细法子是,先按纳税来自国表里全数所得或财富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富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门,其余额即为现实应纳所得税或财富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纳限额抵免法子,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越根据栖身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计算体例的差别,抵免法又可分为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全额抵免法是指本国居民纳税人在向本国政府就来源于国表里的所得汇总计算缴税时,能够将其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向本国政府应缴的税款中全额扣除。限额抵免法是指本国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国内、国外的所得汇总向本国政府计算缴税时,能够扣除其在国外缴纳的税款,但扣除的限额应是其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按本国税律例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我国目前接纳的是限额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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