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八家银行信用卡额度共计13万,因无钱还款,会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欠款1万元以上,经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及量刑如下:1万~10万元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0万~100万元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张银行卡被多家银行强制执行怎么办?这当事人可是够猛也是倒霉的。
如果现实当中,某人因诉讼进入执行环节的时候,其自身是根本对银行卡没有任何控制权了。
如果“一张银行卡被多家银行强制执行”,当事人是没有办法选择“怎么办”的。
那么,如果这事真的发生了,该银行卡可能面临2种不同的结果:
1、首先被法院去存款银行冻结的“原告”获得优先的“划款权”。
这种情况,常规来说,可能会发生在“不同的法院受理了同一个被告人案件”导致的,所谓先下手为强。
民事诉讼法对冻结的规定的:不允许重复冻结,对于同一张卡,只能进行轮候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个案件冻结执行后,该卡还有余款,方可被第二家原告银行去申请冻结……直至该卡余额扣完。
2、同一法院差不多在一个不长的时间内同时受理多起对同一被告的诉讼。
比如,第一个案件受理之后,还没有去银行冻结的时候,第二起诉讼又来了,而这2起告的是同一人。
这种情况如果发生,法院一般都会以“共同诉讼”去对待,在一些小地方,很多银行互相之间都是认识的,此种情况下,受理法院极可能采取“所有原告坐下来协商”的办法,“按债务比例获得冻结卡相应金额”。
这个案例与现实中也是发生较多。
总而言之,一张卡被多起诉讼“锁定”之后,卡的主人是没有任何主导权了,这张卡的余额,要么被轮番划走,要么就是被瓜分殆尽。
一张银行卡被多家银行强行执行,这就意味着这张银行卡的主人欠多家银行款项未还。根据本人二十多年银行工作经验来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银行卡主人申请并使用了多家银行信用卡资金,逾期未归后,多家银行先后启动法律程序执行银行卡。要说怎么办,办法也只有一个,向亲朋好友借款(向银行借款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个人征信报告已经不达标了),及时归还信用卡透支资金,然后勤劳致富,归还亲朋款项,记住是勤劳致富。腾讯马化腾说过:小富靠勤,中富靠德,大富靠命。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木答案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