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项目施行前,采购人应根据本单元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财务部分申报政府采购方案,填写采购方案申报表,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报请财务部分营业处(科)室审核,最初由财务部分政府采购办理处(科)复核下达。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应申请逃加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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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购项目施行前,采购人应根据本单元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财务部分申报政府采购方案,填写采购方案申报表,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报请财务部分营业处(科)室审核,最初由财务部分政府采购办理处(科)复核下达。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应申请逃加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