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带有别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承揽人应当对定做人能否享有商标权停止审查,未尽到留意义务而加工的,承揽人与定做人构成配合侵权,应配合承担损害补偿等责任;承揽人不晓得是侵权商品并可以供给定做人及其商标权力证明的,承揽人不承担侵权损害补偿责任,但应停行造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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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加工带有别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承揽人应当对定做人能否享有商标权停止审查,未尽到留意义务而加工的,承揽人与定做人构成配合侵权,应配合承担损害补偿等责任;承揽人不晓得是侵权商品并可以供给定做人及其商标权力证明的,承揽人不承担侵权损害补偿责任,但应停行造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