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计分法子实行年度办理10分造。《导游人员违规通知单》是违规导游被扣分的根据,一式三联,一联为查抄单元留存,一联通知其发证单元,一联交违规人。
根据《导游人员办理施行法子》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归纳为27种:
一、扣除10分的行为
1、有损害国度利益和民族威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摆设旅游者参与黄、赌、毒活动项目标;
3、有殴打或漫骂旅游者行为的;
4、棍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处置导游营业的;
6、因本身原因形成旅游团严重危害和丧失的。
二、扣除8分的行为
1、回绝、逃避查抄,或者棍骗查抄人员的;
2、私行增加或者削减旅游项目标;
3、私行末行导游活动的;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贱、迷信内容的;
5、未经游览社委派擅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体例间接承揽导游营业的。
三、扣除6分的行为
1、向旅游者兜销物品或购置旅游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者表示的体例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3、因本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讲解量量差或不讲解的;
5、擅自转借导游证供别人利用的;
6、发作严重平安变乱不积极共同有关部分救助的。
四、扣除4分的行为
1、擅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照顾计分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崇奉和民族风俗。
五、扣除2分的行为
1、未按规按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照顾正规接待方案;
4、接站未出示游览社标识的;
5、仪表、着拆不整洁的;
6、讲解中抽烟、吃工具的。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处置导游营业,须承受旅游行政办理部分的培训,培训查核合格后,方能继续处置导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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