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用户行为标准
第十条
用户注册、利用微博应契合现行法令律例。不得以任何体例受让微博帐号利用权,不得盗用别人帐号。
第十一条
用户不得歹意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注册微博帐号、发布内容或存眷别人,经微博官方答应的软件应用除外。
第十二条
用户拥有设置个性化帐号信息的权力(包罗:昵称、头像、小我介绍、帐号模板等),但不得设置含有以下内容的帐号信息:
(一) 违背国度法令律例的;
(二) 包罗人身攻击性量内容的;
(三) 表示与别人或机构相混淆的;
(四) 包罗其他不法信息的。
不得利用隐晦表达等体例躲避以上限造。
第十三条
用户拥有发布信息的权力,但不得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根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度同一、 *** 和领土完好的;
(三) 泄露国度奥秘、危害国度平安或者损害邦家之光和利益的;
(四) 煽惑民族仇恨、民族蔑视,毁坏民族连合,或者损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 毁坏国度宗教政策,鼓吹邪教、迷信的;
(六) 漫衍谣言,侵扰社会次序,毁坏社会不变的;
(七) 鼓吹淫秽、赌博、暴力、色情、凶杀、恐惧或者唆使立功的;
(八) 煽惑不法 *** 、结社、 *** 、 *** 、聚寡侵扰社会次序的;
(九) 有法令、行政律例和国度规定制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
用户不得发布不平安内容。不平安内容范畴详见《微博社区办理规定(试行)》。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发布垃圾营销信息。垃圾营销信息范畴详见《微博社区办理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
用户不该发布不实信息。不实信息范畴详见《微博社区办理规定(试行)》。
第十七条
用户应尊重别人名望权,不得以侮辱、离间等体例对别人停止人身攻击。
第十八条
用户应尊重别人隐私权,不得损害别人隐私。涉及公家利益或经由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隐私包罗实在姓名、身份证号、德律风号码、家庭住址及用户不肯公开的其他小我信息。
第十九条
用户应尊重别人肖像权,未经别人同意不得私行利用或修改其肖像。
第二十条
用户应尊重别人平和平静权,不得操纵微博骚扰别人。不该以评论、@别人、私信、求存眷等体例对别人频频发送反复、近似、诉求不异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尊重别人著做权。
发布别人原创内容需说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
第二十二条
认证用户应确保其申请认证的身份及质料实在、合法、有效。
能够参照微博社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