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这一悲剧背后可能存在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看了电梯门事件的视频及报道,确实感觉事发蹊跷。也许我们还不能主观臆断这就是一起谋杀,但确实如某些网友所说:“这至少也该是过失杀人。”我觉得这个不用去调查,并且调查的事应该让警察来做。
通过视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这个女婿在私自打开电梯门(只有专业人员才能打开)之前并没有告知岳父他要做什么。那么如果这个女婿确实是电梯维修或管理人员,他岳父作为一个外行很可能以为他女婿有随时上电梯的特权。二、作为电梯维修人员,这个女婿在明知电梯不能上人的情况下,竟让自己的岳父在近在咫尺的情况下,登电梯坠亡(虽然他也做了下意识的拦截)。三、正常人不会和家人朋友乃至同行的人一起出行时,突然停下来去修电梯(在别人等电梯的时候)。所以这更像某些网友所猜测的那样是个圈套。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即使这个女婿就是这么个250,那么至少他也犯了过失杀人罪。至于实际情况究竟怎样还需要警察去调查核实,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如果只根据视频来看,有网友提出的“涉嫌谋杀”也不无道理,但是,综合新闻的后续报道,个人认为这件事更倾向于“过失杀人”,不过也不应该认定为意外事故。
理由如下:
1,这位女婿是该小区电工平时也负责电梯故障的维修,所以他随身携带了开电梯门的三角钥匙。当天他是和老丈人一起走亲戚的,而他事后称自己当时之所以打开电梯门是因为看到电梯出问题了,那么可以证明他私自打开电梯门并没有走正规的维修流程。
2,据某些业内人士称,即便这位女婿是在维修电梯,那么他也存在很多违规操作。例如电梯内是黑咕咙冬的,并不能看到问题所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开灯。而且他把电梯门打开的很大,已经明显超过了检查规定的10厘米。这也是致使其老丈人坠亡的两大因素。
3,在事后媒体采访中,这位女婿并不能确定自己当事到底说没说提醒老丈人的话。而根据视频可以看出,他多半没有进行提醒。这属于明显的失职。
4,事发后,女婿和老丈人的家属开始找小区物业商讨赔偿事宜,说明死者家人是想按照意外事故来认定的。个人不太认同这种做法,物业在该事件中明显不存在什么责任,这是死者家属想要上演“我弱我有理”,不应该支持。
至于网友提出的“涉嫌谋杀”,只能说是一种看法,最终结果还应该尊重事实和证据。
而女婿的一系列违规操作即便不存在故意性,也最终导致了老丈人的坠亡。所以,个人更倾向于这件事属于“过失杀人”的性质。
不久前也关注了事态发展,视频也回放看了,涉嫌谋杀,我觉得有嫌疑。
涉嫌谋杀,女婿必须有主观故意,如语言引导,身体动作辅助等,
从视频中看不见语言,但动作上能看到,女婿先打开电梯门,感觉只有半扇,双腿微弯,重心向下,专门留一个一人宽通道,丈人进电梯时女婿是看了一眼,然后丈人进电梯,掉下,虽然后来做出拉的动作,但滞后时间太长。
觉得有嫌疑,主要是目送丈人进电梯不符合常规,放任结果发生,大家知道,电梯有故障或打不开,常人绝对不会从上面钥匙孔处开,能从上面钥匙孔开,绝对是对电梯常识十分了解的人,女婿的工作也说明这一点,自然知道电梯井的危害,既然说检查,只是把门打开,并没有下一步检查,而且听说后面和物业协商赔偿,我觉后面全程目睹的拉狗女士的精神损失也应赔偿,当然任何事情都是讲证据的,这只是个人猜测,一切以办案机关的为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话不一定对。根据生活经验合理的推测当然可以有发言权。但是没有调查,没有分析,就在键盘前想象带节奏,肯定是不对的。
我看了很多网友的评论。“电梯没到层自己把门拧开让老丈人进去?”“一般人谁懂拧电梯,说不是谋杀都不信”等等言论
但据媒体采访这个女婿的报道,女婿是接岳父来过中秋的。而女婿本身是这个小区的电工,平时也会维护维修电梯的问题。这个女婿跟岳父遛弯的时候,发现电梯一闪一闪存在故障,用钥匙打开了门打算检修。这个时候岳父以为可以上电梯了。一脚就下去了。通过公布的视频可以看到女婿有阻拦的动作。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意外事件,没有涉嫌谋杀。
但是意外事件还是故意杀人,我们说了都不算。这个要看警方的调查。如果是意外事件那只能说是悲剧,女婿不需要付法律责任。但如果是故意杀人,那女婿下辈子就在监狱里了。故意杀人,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直接故意)或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 过失杀人,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没有预见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里涉及了意外事件,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这3个概念。警方会通过主观、客观、主观条件、客观条件这4个方面去调查。比如女婿跟岳父平时关系如何?女婿是否真的是电工,平时是否会维修,事发前是否有突然购买意外险等等多方面因素去考虑。
通过视频看到女婿有阻拦岳父下落的动作,所以我先排除故意杀人。现在就是考虑意外事件和过失杀人的区别。这2个区别在于过失犯罪可以预见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这里就需要衡量女婿是否能预见这个电梯会是空的?岳父是否会踏入而掉落?我认为预见电梯是空的这个是可以预见的。但岳父踏入而亡是没法预见的。
综上我个人偏向是意外事件。但具体还是要看警方的调查。
从视频上看,此事件应该属于意外,如果谋杀,必须存在几点,一是作案动机,女婿是接丈人来过节的,好像没有谋杀其理由,二是谋杀手段,女婿是电梯维修工,他肯定知道有监控,而且用这手段谋杀丈人,也太不近情理,三是有人说老丈人进电梯,女婿拉他滞后一步,人的反应不是一样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有一个反应过程。
我认为此事尽属意外,女婿开电梯考虑欠妥,少了安全这根弦,老丈人可能不是经常乘电梯,缺乏安全意识,故造成此意外。
许多事情是瞬间发生的,千万别把一件平常事件复杂化。
个人看法,不一定正确,相信警方会在调查基础上,会作出正确判断!
这件事情,我看过相关视频,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惋惜,这位打开电梯的男子缘何擅自打了运行中的电梯,最终导致一名无辜者的意外伤亡、一切只有等到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那么就此事件我谈一下我自己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据报道这么打开电梯的男子是死者是女婿,那么疑问就第一个问题就是,女婿和岳父为什么会在一起,他们是要去哪?首先要解开这个疑问,其次女婿缘何擅打开运行中的电梯,他要干什么?首先解释一下,前两个问题,才能对这件事情继续分析,据报道,这小区是岳父住的地方,女婿来接岳父的,那么就有了两者在一起的事由,男子打开电梯的目的是维修电梯,那么该男子是什么身份,是否具备维修电梯的资质,是否是他的职责范围,是否按照程序规定来执行,因为作为维修工,首先要告知电梯维保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让他们知晓,他们再来安排工作,如果男子没给予以上几点,不管出于任何原因打开电梯,都是触犯了相关法律,导致岳父死亡,都存在过失致人伤亡罪,那么这位女婿具有维保资格并告知了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这两者让这位男子维修电梯,这男子就有了维修资格或工作职责,那么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电梯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照要求来做,比如电梯维修需要几个人,分别负责什么事情,安全警示是否到位,看过该视频,既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又是这名男子一个人在维修电梯,就已经违规,不管出于处于任何原因,最起码这名男子的过失致人伤亡罪,是铁定的事实,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就待后续报道吧!
某小区的电工,同样也是该小区业主的女婿,在送岳父离开自己家的时候,用电工工作身份所获得的钥匙打开了电梯门,并在不知道二者进行了哪些沟通的情况下,导致岳父径直走入电梯,坠入电梯井身亡。事后,女婿便以安全事故为由向物业索赔。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全貌,除了不知道女婿和岳父沟通了什么之外,所以的细节已经公开。而仅从现有的细节内容来看,涉嫌谋杀的怀疑不无道理。
原因有三:第一,其为何毫无征兆的打开电梯门?因为就算是检查,也没可能在如此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第二,为什么女婿打开电梯门后,要侧开身子,刚好能让岳父走下去?第二,为什么岳父的走路姿势是信步游庭,对前方的环境毫不怀疑?
基于三点来看,“女婿说了什么”变得很关键。有两种可能:一是女婿说了诱导岳父走下去的内容,那么这就是谋杀;二是如果女婿和岳父的沟通有问题,造成了岳父的误解,那么涉及到过失杀人。
而这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今岳父已死,根本不可能作证,而另外一个人就是女婿,女婿因为有利益关系,对于其否认的话,即表示言语中没有对岳父的诱导,也不具备可信性。
那么,只能对岳父的动作和女婿的“让”这两点进行判断,即,岳父为什么会信步游庭的走到女婿有意或无意让开的空间,并毫不怀疑的一脚踩下去?
这方面咱们很难做分析,但是并不代表没有人能做到,想必一些应激反应研究领域的专家已经得到邀请,用不了多久,其过程的动机便会水落石出。
然后咱们从外部反应来分析以下,即通过赔偿相关事宜来探讨下其他含义。
这里有一个很莫名其妙的点,首先女婿是物业的工作人员,其有权利打开电梯门,且不论电梯工和电工的差别,反正他就是有钥匙,采访的时候也说明了他会偶尔检查电梯。
那么,电梯的工作人员打开的电梯,造成了安全事故之后,女婿又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索要赔偿,这方面大家会不会觉得有些奇怪?
这就等同于其一手造成了事故,再以被害者角度进行索偿,犯错的是他,接受赔偿的也是他,一件事儿左手倒右手?
而且各位注意,女婿检查作为“工作生产行为”,并没有履行安全提醒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属于违规操作。
如果死者是别人,不是他的岳父,那么这件事儿还真有必要探讨下物业的赔偿责任。因为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而造成了他人的损失,物业必须要进行赔偿。
可是,死者是犯错那个人的岳父。这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其是否存在行为动机。
另外,对于这种枉顾他人安全的生产模式,也应当问责,但是笔者低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内容并不了解,希望有朋友可以提供一些专业意见,特别是对于物业工作人员在未明确电梯问题时便直接非施工楼层进行检查,且未进行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最终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这种责任到底应该如何定夺?
而且,这里也反馈出一个新问题,其自称检查电梯,但是检查和维修电梯的工作都是在最下层,这也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要求,其为何不顾要求直接打开电梯门?
综上,笔者总结出这样几点:第一,沟通有问题。岳父为何大摇大摆的走下去;第二,动作奇怪。女婿为何要让开;第三,检查行为不合理。为何不在电梯维修楼层检查;第四,利益关系。女婿以物业工作者身份犯错,又为何以死者家属身份索偿。
所以综合四点,女婿打开电梯门导致岳父坠亡这件事儿,网友怀疑谋杀也不无道理,但真相只有一个,还是要看最后的结果,也希望这件事情能早日水落石出。
从视频来看,这女婿反应确实有点不正常,因为老人是慢慢走进的,老丈人还是擦着他过去,按道理说一个专业的电梯维修人员应该知道电梯门打开已经很危险,还会随时注意周边会不会有人员闯入,在发现有人的时候,第一反应应该会大声提醒,但是女婿的反应居然到了老丈人掉下去的时候的拉人动作!中间擦着皮包过去居然完全没有反应!
说老丈人上姑娘家来指定不能"滴喽"瘪着肚子回去呀,咋地也给老丈人炒几个菜喝两盅不是。赶上老丈人也好喝假装推就一下就喝上了,还有些贪杯。姑爷儿一看老丈人挺能喝就坐陪呗,结果都喝不少。说等电梯姑爷嫌时间长自己可能在老丈人面前想显摆一下自己是内行就把电梯门拧巴开了,老丈人也喝的懵圈了直接先走一步。说姑爷故意谋杀我不大同意这种关点,双方都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进行根本不可能有主观杀人意识。姑爷可能楞头巴脑不听邪那种,他根本不懂电梯不在本层没有电梯厅,老丈人信啦,本身农村老头对电梯结构也不明白门开了就以为抓住钢丝绳往下溜呢。也没成想阎王爷在底下接着他呀,所以不能算故意杀人,只能说这爷俩都虎波依朝天。
电梯经常坏,女婿可能正好是负责维修这个区域电梯的维修工,老丈人平时没怎么近距离看过电梯结构,此为前提。女婿丈人正好有事乘电梯,电梯又出故障了,女婿想在丈人面前眩一把,丈人想借机看看电梯里到底是咋回事,女婿根本想不到丈人会背着手往井道里走,丈人根本想不到井道是一通到底的,巧合叠加悲剧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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