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是信用卡恶意欠费?
简单的来说就是主观意愿上不打算还了,透支消费后不想着还,也没有还的态度和行动,逾期后玩失踪,拒不配合银行催收等抗拒行为,可以定性为恶意。
那么对于恶意透支的规定大概有以下几条:
1 发卡行两次以上催收或三个月没有归还欠款。
2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请自行百度)。
3 数额五万以上。
4 在司法判决之前没有归还欠款的。
希望大家理性消费,信用卡对于自控能力好的人可以锦上添花,对于自控力不好的人只会雪上加霜,最终陷入债务困境,摘东墙补西墙,越陷越深!
恶意透支和恶意欠款不同请注意区分。恶意欠款很简单,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欠款就叫恶意欠款。除非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一般后果不严重。而恶意透支属于刑法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刑法中对恶意的定义笼统模糊不易界定;常被黑社会或催收机构用来恐吓欠款人。
根据司法实践和最高法的解释,是否构成恶意透支主要看是否有以下事实:1,使用虚假信息或身份资料注册信用卡;2,透支前明知不具备还款能力仍透支使用;3,通过套现等非法方式透支使用;4,欠款后藏匿或逃逸躲避;
恶意透支超过1万元,经两次有效催收仍拒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用人话说就是你正常申请正常使用信用卡,突然有意外还不起了。这叫信用卡欠款,银行可以上法院起诉让你还款,不能找所谓的经侦和黑社会狗来恐吓你。但如果你本身行为有瑕疵,就要小心了。
信用卡还款日没有最低还款,经信用卡发卡行多衣催收后未还款,逾期多次后被发卡行起诉的被认定恶意拖欠,每个银行态度不同,可能你欠一万元两三个月就起诉,也可能你欠十万,催收一年也没起诉,信用为大,诚信为本,不要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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