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说的冠冕堂皇了一些,但是真的无法取代....
也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要想忘却一个人,就是尽快的进入另一段感情,正因为这样说,我的理解是,用另一段感情来取代另一段感情。
之所以会有用一个人替代另一个的想法,更准确的应该是感情是两人之间长久互动形成的一种默契一种和谐,这是朝夕相处的一种自然。时间久了,更深的一段感情就不由的占据了你心底更重要的部分,不是以前的太怎样,而是现在的更深厚.....
把过去的爱人当是亲人,是不是很荒唐?谢谢邀请;从题目看,是把前妻当亲人,是不是 荒唐要从两方面看。一.两人离婚肯定是夫妻间感情出了问题,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问题。安常理说,离婚后是不大可能再到一起的(也有例外复婚的),如果一方或双方都又重新组合了家庭,再把对方作为亲人一样明暗交往,这就很荒唐,是旧情复燃,伤害新的家庭,不可取。如果特殊原因,那令当别论(这种情况很少)。二.如果离婚是来自某种误会,或是特殊原因,不是双方真正的意愿,又迫于无奈。有这个因素在,而且离婚后某一方家庭或个人出现了严重困难,或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需要帮助时,在得到现妻子(爱人)的理解,不伤害新家庭人员的情况下,这时向他(她)伸出援助之手,当亲人一样照顾。这就是一种人间的大爱,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这样的事例有不少,但很难处理好,就需要多多 沟通。
所以,离婚后再把以前的爱人当亲人来交往,要慎重!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说的是人要懂得感恩。组成家庭本来就不容易,无论什么原因分开了,都应该珍惜这段感情。平时没事时可以各过各的,一旦一方需要你帮忙,还是要念其旧情,及时伸出援注之手好些。
过去的爱人当初没有爱也不会走在一起,特别有了孩子后又象一条纽带连得更近了,但即然分开了,心中觉得象亲人也正常,但做事要注意,别把痛苦转嫁到别人身上,人说早管着干啥来。
这个没有什么荒唐不荒唐,感情和感情不同,亲情与亲情还不一样,如果真的因为其他原因没在一起了,但至少曾经深爱过。就算是在一起的夫妻时间久了 有许多都感觉亲情反而比爱情变得多了,这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