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的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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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的大事记

1 1900年是中国历史上的动荡年代,发生了多起重要事件。
2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义和团运动,这场运动是一次反帝反封建的爆发,其目的是要驱逐侵略中国的八国联军,保护国家 *** 和民族尊严。
同时,在这一年,还发生了庚子赔款事件、戊戌变法失败等多起重要的历史事件。
3 这些事件不仅给中国带来了沉重的历史负担,也对中国近现代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00年,由英国,美国,德国,法国,俄国,意大利,日本,奥匈帝国八个国家组成了联军侵略中国。

在8月14日北京陷落八国联军在京津一带烧杀抢掠,并且这些帝国主义国家胁迫清 *** 签订了空前屈辱的辛丑条约。

年代大事记

1900年代大事记,最大的事件是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烧杀抢掠。大事记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城,清廷逃跑,义和团和零散军民激烈抵抗,壮烈牺牲,鬼子们烧杀抢掠。1900年——沙俄大举入侵中国,尽屠江东六十四屯居民

*** 战争名词解释

*** 战争可以分别指:

  1.第一次 *** 战争,1840年—1842年

  2.第二次 *** 战争,1856年—1860年(也有人将此分为两段:1856年~1858年称“第一次英法联军之役”,1859年~1860年称“第二次英法联军之役”)

第一次 *** 战争(1840年-1842年),是英国对中国发动的殖民主义侵略战争。从18世纪末期起,英国把大量 *** 走私输入中国,毒害中国人民并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1838年底,清 *** 派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去广州查禁 *** 烟。1839年6月林则徐下令当众销毁从英美等国不法商人手中缴获的 *** 230多万斤。1840年,英国借口保护通商,发动侵华战争。清 *** 在战争中动摇妥协,只有部分军队同人民群众一道奋起抵抗侵略者。英军除先后在广东、福建、浙江沿海骚扰并入侵外,又攻占吴淞,闯进长江,直逼南京,迫使清 *** 在1842年8月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国家 。

英国方面通常称第一次 *** 战争为“第一次中英战争”(或“通商战争”)。虽然这场战争只是 *** 战争的一部分,但有时也经常把它称作 *** 战争。这场战争一直是断断续续进行,其间的一系列战斗和军事行动相互之间并无关联。

分为第一次 *** 战争和第二次 *** 战争。第一次 *** 战争是英国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借口林则徐虎门销烟发动侵略战争。战争持续2年,1842年8月中英签订《南京条约》而结束。

第二次 *** 战争英国扩大第一次 *** 战争权益联合法国发动,美俄调停参加。最后签订《北京条约》结束。战争从1856年到1860年持续4年

*** 战争是1840—1842年英国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从18世纪末期起英国向中国大量输入 *** ,严重危害中国的国计民生,遭到中国的反对。

1838年清道光帝派林则徐到广东查禁 *** 。次年林则徐到广州,销毁缴获的 *** 二百三十余万斤,并多次打退英军的挑衅。

1840年,英国借口保护通商,对中国发动了海盗式的战争。中国军队在林则徐统率下坚决抵抗,多次击退英军。而清 *** 妥协投降,反将林则徐等人撤职,另派琦善到广州谈判。1841年英军攻陷广州。1842年又攻陷吴淞、镇江等地。8月,清 *** 在英国胁迫下签订了屈辱的《南京条约》。从此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少女指证养父养兄性侵,村里人称“不懂回报毁了家”,你怎么看

十九岁女孩,被拘禁在家,关闭百余天,警察救了她,原来此女孩,遭遇人牵挂,自幼人收养,从小受惊吓,遭养兄性侵,被养父糟蹋。

1900年的大事记


养母虽不错,人怂智力差,一家两畜生,色胆真够大,女控诉养父,警方将其抓,如此流氓父,早该牢门踏。愚民指责女,父恩应报答。女孩她回应,父不要也罢。

1900年的大事记


庆幸该女孩,逃离了魔爪,从此可独立,自由闯夭下。

这个所谓的“村里人”连感恩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难道报答一个人就是卖给他?帮助一个人的原因就是为了占有她?他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说出的话呢?实在是让人无语。

题主引用“一位怀抱婴儿的年轻母亲站在村口,忿忿不平的说:‘一个男人养大两个娃很不容易,我不信他能做这事’”。她的逻辑思维让人堪忧,男人养大孩子不容易是一回事,能不能性侵是另一回事,不能强行把母性与她并不能十分了解的没有血缘的父性上做类比。

1900年的大事记

(图片来自题主)

不是在自欺欺人就是盲目自信。

如果落实了养父与养兄性侵的事实,那么某些村民的想法就更加可笑。即使还在调查中,我也理解不了“而在偏远山村里更多的人看来,‘这女娃胆子太大了’。有人说她,把事情弄成现在这样,以后这个家怎么办。也有村民挥舞胳膊,嚷嚷着要去乡 *** 为王小英的养父鸣不平。”

(图片来自题主)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些村民的想法让我不寒而栗,我觉得一个女孩没道理去无缘无故的指认养父性侵和拘禁,污蔑他不会换来什么好处。而有的村民甚至觉得女孩胆子太大,变相说明他认为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是理所应当的!把罪责归结于可能的受害者这是怎样的思路?

不可怕吗?

我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证据,断绝养父女的关系。

如果说王小英不懂回报破坏了家庭,那么身为父亲和兄长性侵和随意打骂自己的女儿妹妹,对她造成难以预计的影响,这难道就不是破坏家庭了吗?那个村民年轻母亲说的话更是让人震惊,可以这个地区人的受教育程度都较低,没有足够正确的三观。王小英的朋友看到她这个样子会替她难过,却没有或者说是不能够帮她逃离这个魔窟。可见这个地区的人就像电影《盲山》一样,令人可怕和心寒。

这是一则心酸的故事,也许,这个事件体现出的是偏远山区存在的一种现象,这才是应该引起重视的。

看到这个事件时,瞬间联想到了被拐妇女。其实事件主人公王小英与那些被拐妇女的遭遇基本相似。当小英被警察解救时,已经被继父囚禁在这间三十来平米的小屋子里100多天。在这三个多月里,这个19岁的女孩可能被继父当做了满足自己生理需要的玩物,在她与继父共同生活的这十几年里,也许她被继父玩弄远不止这短短的100天。小英说,在更小的时候养兄也侵犯过她。可见,她这十几年的成长历程,并不正常和顺利。

当小英被警方解救后,当地村民却表现出了愤怒和不平。然而,他们并不是愤怒养父的 *** ,也不是为小英的经历鸣不平;而是愤怒小英将养父状告,觉得她不懂事,毁了这个家,他们是在为养父鸣不平。村民的这种思维,可能让朋友们感觉在毁自己的三观,但他们真真切切就是这么想的。

随后,小英的养兄被警方监视居住;养父因涉嫌 *** 、非法拘禁被刑拘,这是他们应该受到的惩罚,只是时间被发现的太晚,惩罚来的迟了些。王小英也向援助律师提出,要断绝父女关系,这种受伤害的关系,早该断绝的一干二净。不管怎么样,这个可怜的姑娘总算脱离了苦海,重见天日。

其实,类似的丑恶之事,可能在比较偏远的山区时有发生。由于地域、交通、受教育程度等原因,他们思想闭塞、落后,几乎与外界脱轨,只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会按照他们自己形成的一种思维模式和意识形态来看待问题。所以,我们的扶贫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扶持,更需要扶的是偏远山区人们的思想和觉悟,他们本身是淳朴的,只是缺乏正面的引导而已。

对于王小英事件中的父子两,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发现类似的人或事,民众也有义务及时报警,以使那些弱者不再受欺辱,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大家觉得,发生这种事,主要是因为被收养的是女孩呢?还是因为收养者本身的思想问题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村里人如果是人,有人性,有正常人的思维,会这么说受侵害的姑娘吗?他们自家没有女儿?没有姐妹?没有妈?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父兄性侵,已经严重悖离了人伦,对善良,对道德,对良知,对人性,对法律,对公序良俗都是严重败坏!马克思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的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可能摆脱 *** ,问题永远只能是摆脱得多些和少些,这才是人性跟 *** 的差异!而人跟畜生的区别在于人能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欲望,而动物则不能!父兄同侵女孩,应遭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至于说养育之恩,肯定不是出于什么善良的目的才抚养女孩的!

男子诱骗精神病女子回家强行发生性关系,检察院认为应以 *** 罪追究刑责,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男子诱骗精神病女子回家,强行(与她)发生性美系,(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 ***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潘某诱骗“轻度精神病人”赵某而发生性关系,构成“ *** 罪”,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 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犯“ *** 罪“,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 未满十四周岁的 *** 或致妇女死亡等),将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潘某诱骗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轻度精神病)的赵某,并与之发生性关系,是以“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 *** 罪“。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潘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如果女方确系精神病人,检察院指控男方 *** 罪,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所谓 *** 罪,就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认定 *** 罪最直接的情形,就是女方明显的反抗,但是男方仍不顾女方反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 *** ,这种就是最典型的 *** 罪,也是最容易认定,不会产生争议的。

但是除此之外,如果女方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没有性范围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女方没有明显的反抗,男方也没有使用暴力和胁迫也是构成 *** 罪的。

这些非典型的 *** 类型,比如说像本案这种女方有精神类疾病,经鉴定没有性防卫能力;还比如女方在醉酒不省人事,完全不清醒状态下、女方未年满14周岁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发生两性关系,是不以男方实际实施了暴力威胁手段的,只要发生了两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反抗,都可以认定 *** 罪名成立。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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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的做事挺可恨,竟然做出这种罪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再说这个女人挺可怜,怎么遇见这样一个大恶人呢?就连精神正常的女人被 *** 了都犯法,更何况对精神病人进行 *** 更可恨,应该罪加一等,本来这个女人得了精神病,就很可怜了,怎么还来欺负她呢?真是天理难容啊!

法院判决的决对是正确的,我原来也是个,中度,抑郁症患者,一点自制力都没有,跟个,傻子呆子设什么区别,不要说别的男人,你连自己的丈夫想过夫妻生活,也是没有什么反应的,而且还还会特别的难,没 *** ,像案子里这样的男人,

绝对属于强奷,最后我提醒有这病人的家人,尤其是老公要负责保护好自己的女人的,人身安全因为她沒有一点防护能力[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非常痛恨这样的人,有精神病的女人就是因为精神受到重创才会生病,本来就已经很痛苦了,还要遭受这样的 *** ,当她清醒之后,应该更加接受不了吧。

去年夏天跳完广场舞回来,一位女人叫住了我,我以为是正常人,她问我去哪里,我说回家,她说回去干嘛,我说回去和老公回家,老公看见这么晚了还没回去会挨骂的,她说要他干嘛,赶紧和他离婚算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最后就开始骂。

我感觉不对,怕她纠缠我,心里发慌,表面淡定地说着话,悄悄溜走了,我想她可能就是被哪位男人伤了心才变成这样的吧。

有精神病的女人是很善良很脆弱自尊心超强的女人,因为经受不起打击,才导致崩溃,也许她不需要同情,需要的只是尊重和保护,希望家人能够善待她呵护她,不要让她跑出去露宿街头,捡残汤剩饭,还被不怀好意没有原则歹毒的人欺凌……

这种人应该严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应该严惩不贷,危害社会,伤害病人,欺负弱者,违背病人意志,在病人没有反抗能力和自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就是

*** 罪,我不知道法律的条条框框,我只认为,检察院判得很对,而且最少应该12年有期徒刑,这样,才会给那些心存侥幸的坏人敲响警钟。

你身边有过情杀案吗?事情是怎样的

前几年我们这里有一起情杀案 死者挺惨 脑袋掉了 大家都觉得他活该 罪有应得 天狂有雨 人作得死

杀人犯其实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 他媳妇挺漂亮 但和一个有妇之夫看上眼了 就出轨了 而且是多次, 男人知道后 劝说媳妇回归家庭 愿意为了孩子原谅媳妇 想和媳妇好好过日子 以前发生的事情既往不咎 男人的媳妇表面答应的好好的 但背地里还是继续出轨 这有妇之夫是一个比较得瑟的人 习惯性出轨 他媳妇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个有妇之夫挺能赚钱 长得高高大大 能说会道 很会哄女人

有一天女人出轨 又被男人发现了 男人找到有妇之夫 想和他好好聊聊 让他以后不要招惹自己的媳妇 有妇之夫看着黑瘦小的男人 眼里充满了鄙夷和不屑😕 大骂男人自己管不住媳妇 没能耐 不是男人 不是人 有妇之夫仗着自己高大 还把男人打了一顿 骂得特别难听 周围还聚集了一帮看热闹的人 狗急了跳墙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第二天一早男人拿刀来到了有妇之夫家附近 把刀藏到衣服里 趁有妇之夫出门不备 直接拿刀砍其脖子 砍了很多刀 直到脑袋和身体分家 现场十分惨烈 最后男人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死刑 大家都感到惋惜 那么老实的人 被逼急了杀了人 都同情他 最可怜的是他孩子 小小年纪没有了爸爸 没有父爱, 一辈子背着“杀人犯孩子”的枷锁 其实最该死的是孩子的妈妈 自己犯错 让老公和孩子承担 男人死了 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孩子没有爸爸 孩子一辈子都不会真正的快乐 孩子这一辈子也毁了

人呐 无论做啥事要三思而后行 不要自私自利 多为父母 孩子想想

事情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发生在隔壁小区,凶手是一个同事的小舅舅。这个男子三十出头,是个比较内向的老实人,和老婆有个三岁的儿子。有一天突然发案,男子杀了儿子和老婆,自杀未遂,震惊了所有人。

事情大致情况逐渐明朗之后,大家都不禁唏嘘,同情男子,觉得他老婆该死,可怜的孩子。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他老婆挺漂亮的,后来和单位领导勾搭上了,回家要离婚,男子极力挽留也无济于事。本来也索性准备离婚了,已经到了协商的时候,已分居。结果某一天,男子接到女人领导的 *** ,言语羞辱男子,而当时女人就在领导怀里。这太欺负人了。

第二天下午,男子先是约女子晚上回家商量离婚的具体事情,然后从幼儿园接回孩子,在地下室亲手勒死了儿子。晚上女子来了以后,被男子在家里砍死,然后他自己割腕自杀未遂,被邻居发现报警。

一年后执行了死刑。问他为什么杀死儿子,他说他们两个肯定会死,不想留下孩子遭人歧视,一辈子活在阴影里。他蠢在没杀老婆领导,案发后那个领导据说跑路了。一年后执行了死刑之后,男子外甥和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讲述的大概过程。

八十年代末,我们村有个小混混,身高1.80米,皮肤黝黑,家中六个姐姐,两个哥哥,父亲早早过世,因为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被宠爱也最多。

那时村子里各家各户都很穷,唯有他家有吃有喝,岁数大的老人都知道他手不干净,看上谁家田地里、果园里有好吃的就去偷,大家都心知肚明却敢怒不敢言。

一晃他也二十几岁了,他的姐姐们就开始张罗给他找媳妇,由于臭名在外,附近的人都不会把女儿嫁给他,一次,他去三姐家闲逛,相中了三姐家邻居女孩,女孩是个村花,身高1.70米,皮肤白皙,身材微胖,在小学当代课老师。

可是女孩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小混混就使出浑身解数,开始接女孩上下班,路上守候,软磨硬泡,那个年代女孩可能也有点喜欢坏坏的男孩吧,女孩最终还是没听父母的话,未婚先孕嫁给了他。

记得结婚那天,我们都去吃席,看新媳妇下车,车来了被围的水泄不通,因为新媳妇太漂亮了,村子里那些正经过日子老实本分的男人们,更是愤愤不平,感叹他命好。

婚后一年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女儿,村里人都觉得他成家后会改好,也确实安分了一年,由于家中有媳妇孩子要养,他便出去打工,只干了一年,有一天村里来了几个警察,村主任带着去了他家,大伙才知道他偷了工地的好几种电动工具,结局就是入狱二年。

媳妇一边在家带孩子一边种地,大姑姐也都回来帮忙。等他刑满释放又老实了几年。后因游手好闲家中拮据,他伙同另一男子bang架了当地有钱人家小男孩,第二次入yu被判十二年(本来十年,因他属重犯),这次漂亮媳妇没有等他,很快在一次探监时把离婚手续办好了!

媳妇经人介绍,带着女儿改嫁到另一个村子里,嫁了一个老实本分单身男人,并且生了一个男孩,这个男人虽没有他长的帅,也没有他那些花花肠子,但人品很好。媳妇也因此过了几年好日子。

好景不长,他刑满释放出来了,这时他也四十多岁了,以他的名声想再成家是不可能,他就去找媳妇,希望复婚,去女儿厂子里闹,让女儿说服妈妈,可是他媳妇跟现在男人都登记了属合法夫妻,还有个上小学的儿子,哪有那么容易就回来了。

闹大了那边村委会也出面调解,做他思想工作,他的姐姐们也劝他放手吧,本来也是他先对不起媳妇。

谁知有一天他喝了很多酒,夏天的一个中午,趁大伙都在家睡午觉,他提着斧头,骑个摩托车,来到媳妇家,一斧头下去,媳妇当场没命,那个男人还没反应过来,也被他惨害了,然后他拿出兜里农药,自杀了。

等大伙反应过来,三条人命已经没了,幸亏女儿上班,儿子上学,后来女儿回来,把母亲和继父骨灰接回老家,他的骨灰女儿都没要。现在他女儿领着弟弟一起生活。

有。

我初中一个女同学,当时学习挺好的,中考后,她报了我们当地一所师范学校,她的分数已经超过师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最终她没有被录取,理由是面试时她个子不够,不到一米五几。后来我上了师范,见到比她个子还矮的一些同学。

后来想想,其实当时,她不时因为个子,应该是因为没有关系,她的名额被有关系的人占了(我们村里也出现过这样的事)。

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是隔了七八年后,听说她把她老公和对方的小三给杀死了,用毒药杀的,案发后她被判了刑,后面就没有她的消息了。

现在想想真的不值得,一方面过不下去可以离婚,另一方面如果考虑到孩子,可以活通透一些,当他给孩子们打工就是了,没必要为了渣男搭上自己。不过那时候她年轻,加上网络信息不发达,许多东西都不懂,爱情脑、爱情之上让她为渣男渣女不顾一切。

第二对是发生在我们市里,好像原配在一家宾馆抓到了男人与小三,男人是警察,随身带着枪(那些年管的不严)。在争吵过成中,男方开枪打死了原配,因为有关系,最后说是男人枪走火,误杀了原配。男人没有被判刑,好像是做开除公职处理。

第三对的男人是我们村的,今年应该50多岁了。他的老婆是外县的,估计以前就是渣女。她嫁到我们村四五年后,一次过年夫妻俩回女方家,女方公然跑出去和她以前的老相好鬼混,她老公尾随而去,最后把对方打死,最后判了十多年。

男的进去后,女的就开始祸害村里的一些男人,以获得钱财,养活她当时两个不到10岁的儿子。后来男的出来后,现在一家人过得挺好。

第四个是我一个熟人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个人我见过,因为她以前自己开着一家童装店,我经常带女儿去买衣服和鞋子。后来她关了店,到我们当地的一家超市做导购。

知道她出事是她姐姐给我家亲戚打 *** 话,咨询怎么处理她的案子?原来是她去做别人的小三,被对方原配发现,人家找人揍了她一顿,并警告她远离那男人。不知是那男人魅力大,还是她故意挑衅原配。她仍然没有与那男人断绝关系。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那原配带着一伙人,把她堵在她上班处的一条小巷子里,对她拳打脚踢,最后好像把她拎起来砸在巷子的一堵墙上(本来她就瘦小),等到她的家人找到她,脑浆都流出来了。后来送到昆明去医了3天就走了。

因为她 *** 轨,她的老公可能已经对她死心,她死后直接没有报案,也没有追查这个事。只是可怜了她的女儿,以前学习成绩很好,后面只考了个职高的分数。

都说 *** 总会出命案。我也觉得是这样,因为人的欲望难满足,尤其是对没有底线的人。

所以,结了婚,就应该对婚姻负责,对家庭负责。否则轻的可能就是一些处罚,重的就是丢掉性命,害人害己。

大概是06年秋天,孩子跑回家告诉我:妈,我大妈的弟弟还有他家的孩子一共四口人昨天晚上都被人给杀了……

那个时候我开小店,然后这个消息就像打雷一样炸了起来,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一点一点我听明白了来龙去脉,原来是这回事:孩子大妈,我叫嫂子,她侄女因为打麻将和一个叫小军的男人勾搭成奸,这个小军是我妈家那个镇上的,我不但认识,和他妹妹还是同学。两个人先后都离婚了,他们两个一起生活,然后,嫂子侄女不但好吃懒惰还花钱如流水,小军的钱可没少搭,两个人争吵不断!吵来吵去离婚成为他俩的话题,小军说,离婚可以,把钱还给我一部分就行!一提钱,嫂子的侄女偷偷溜了,听说是去了北京。然后小军就去她侄女家惦记把开春他投资种的地收回来,也就算拉倒。结果,我大嫂子的另一个弟弟也就是大嫂子侄女的叔叔不但不让秋收,哥俩(就是嫂子侄女的爸爸和叔叔)给小军打的不轻。回家以后的小军感到非常闹火再憋屈。自己琢磨了好几天,想……怎么的给他家几口人杀死然后怎么逃跑,一切都是预谋好的,因为嫂子的两个弟弟家是邻居,然后侄女是和她妈一起去的北京,家里就剩她爸一个人,邻居就是她侄女的叔叔家,然后小军先给他的老丈人一刀怼死,然后就去她叔家给她叔怼了两刀,然后她叔的媳妇起来大叫,顺势而为怼了好几刀然后是她叔的孩子,后来经过抢救,她叔的媳妇儿抢救过来了,那三个人都被怼死了,也就是大嫂子的两个弟弟和侄儿。这个事也是有预谋的,小军一点都没乱手脚,临走还把房子给点着了,这可真是连杀人带放火!小军开着三轮车逃跑,逃到很冷的一个地方投奔他的战友,好像一年左右才被抓捕归案。确切的细节请大家不要纠结,我也是听说,但是一定是真事,过去这么多年了,连小军这个名字我都是用的化名,没敢用真名!

然后,小军的家人也想通过和解把小军的命保住,一切努力都没有用,还是判了死刑。小军的爸爸因为这个事情颓废了大半年。他妈因为这个事情都得脑血栓了,对父母的打击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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