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您推荐一部《平凡的世界》。
希望您读后能领悟到生活的真谛,以平常心对待平常事,树立平和的人生态度,坦然的对待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
不管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不管是能预见的,还是未知的。
我们都要学会:不畏将来!
我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平凡人,特别是在经历这次新冠疫情后,对人生就应该有另一种感悟。
生死攸关之际,唯健康第一,坚强面对生活,不向生活低头,做生活的强者,牢牢把握自己的命运,识大体,顾大局,依靠强大的祖国,积极响应 *** 号召,在党和 *** 英明领导下,走出阴霾,走向阳光明媚的春天。
如同《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一样,踏实肯干、勤劳致富、宽厚待人、与人为善,努力奋斗,追求幸福生活。
如同孙少平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向着自己的理想勇往直前。
像田福军一样,勇于担当,敢挑重任,历尽沧桑而不改革命的意志,哪怕是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时局中,也保持着坚定的信仰,锐意进取,矢志不渝的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劳苦大众服务。
像田晓霞一样,纯洁大方,不嫌贫爱富,勇敢的追求普普通通的心上人——孙少平。为工作鞠躬尽瘁,为救人,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让爱永恒。
……
《平凡的世界》中的精神食粮非常丰富,从平凡中见伟大,汲取正能量,才会让自己越来越坚强,越来越坦然。
喜欢经典的——四大名著,百读不厌。当然现代文学里也有很多,我印象深刻的是余华的《活着》和莫言的《生死疲劳》等,最喜欢的还是民国作家的作品,看书还是太少了,希望看到更多的回答!
《红楼梦》
看不完的红楼梦,说不尽的曹雪芹。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相信没有一个中华儿女不知道这本文学巨著。
作者曹雪芹生于清代富贵之家,后来经历了家族衰败,生活潦倒,《红楼梦》便是贫困之时创作而成,历时十载,多少辛酸泪。
《红楼梦》以盛极而衰的封建社会为时代背景,以贵族青年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为中心,描写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揭露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黑暗,内在矛盾……
生活描写逼真自然,人物刻画独特生动,环境描写诗情画意。其语言准确传神,读来声临其境……
封建礼教,贵族兴衰,底层贫苦,世事无常,家长里短,青春才情,小家碧玉……一部恢宏的历史,一部琐碎的生活……
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 是疯言疯语吗?是一见钟情吗?不!是绛珠草和灵石的缘定三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写出了黛玉一生多少才情,无奈,心酸……
黛玉和宝玉一样,是时代的对抗着,力量微弱,终将抵挡不住,然其精神,思想必当留于后世,成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历史是用来嘲笑的,推荐3本文学纪实类有分量又好看的书
《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当作战地图、陈述者、决策者甚至迈克阿瑟都调转180度从解密档案中抖落出来,这场战争就已经在你的判断常识中爆发了。唯一可以让你残喘的掩体,是战地烟霞与黄花并举的瑰丽文字。
《邻人之妻》:从压抑严厉的审查环境,到自由宽松的两性道德观,这部波澜壮阔的美国性解放史,写出了人性挣扎、精致格调、斑斓故事和浓稠的荷尔蒙。关于砂岩、《 *** 》、空想社会主义,甚至作者都在这场社会实践里躬身入局。
《宋氏家族》:又一部外籍人士执笔的解密史,所有上教科书的那个时代的著名事件尽数解码。推开宋氏三姐妹的闺门,惊现一个被黑道绑架的佝偻民国。真正的戏剧叫历史,真正的“好莱坞”叫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人在低处,越显卑微
“穷人需要的是胆量,因为他们什么都丧失了”——《大胆妈妈和她的孩子们》
《大胆妈妈和她的孩子们》是由德国戏剧家、诗人贝尔托特·布莱希特创作的,这个故事的背景设置在十七世纪席卷了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讲述了一个随军做买卖的女人——大胆妈妈在战争中失去自己的三个孩子的故事,这场战争由神圣罗马帝国解体而引起,以宗教的名义发动,使整个欧洲损失惨重。布莱希特将这部戏定位为“历史剧”,而这部戏也的确未呈现出传统悲剧的风貌。这部戏的写作时间是1939年,正是二战爆发的年份,作者选用这样的题材有其现实意义。剧作中大胆妈妈的态度也有作者本人对于战争的思考和战争背后统治者利益关系的洞察和揭示。
陆小曼当初不顾一切嫁给徐志摩,为什么徐志摩死后,又和翁瑞午同居?
她要人养着,而且社交广泛,费用大抽大烟。徐志摩可以说为陆小曼倾其所有,月收入800大洋,都不够花。在去北平路上飞机失事,陆小曼非常痛苦,但也离不开男人,因为要生存。
去台湾的那些年里,一直把徐志摩的照片挂在卧室,常常对人说,志摩今生的致爱。
陆小曼19岁那年,在母亲的安排下,嫁给了京城最抢手的青年才俊王庚,王庚帅气挺拔,清华毕业,在西点军校学过军事,后来被提拔为陆军上校,看似前途一片光明,可是陆小曼嫁为人妇后,并没有像其他名媛一样安心好好过日子,因为她遇见了徐志摩。
和王庚结婚后的第三年,陆小曼认识了已经离婚的徐志摩,两人迅速坠入爱河,隔年陆小曼果断和王庚离婚。
离婚前夕,为了能和徐志摩顺利在一起,她果断打掉了刚怀上的王庚的孩子,这也为以后她的不育症落下了病根,陆小曼当初的确不顾一切的想嫁给徐志摩。
但是陆小曼和徐志摩的婚姻仅仅维持了七年,便天人永隔,1931年10月18日,徐志摩坐飞机去北京听林徽因演讲,不幸坠机身亡,可是当初不顾一切嫁给徐志摩的陆小曼,为何在徐志摩死后,选择和翁瑞午同居呢?
陆小曼需要翁瑞午的陪伴
徐志摩死后,人间再无名媛陆小曼,变成了“徐志摩遗孀”的身份,她并没有强求自己做一辈子的美人,自从徐志摩死后,她不再涂脂抹粉,终身服素,卧室里面还一直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
其实陆小曼在徐志摩死后,不是没有其他选择,前夫王庚提过复婚,很多名门公子哥想和她约会,尽管有很多追求者,但是都被陆小曼拒绝了。
陆小曼最终选择和 *** 名家翁瑞午一起走了三十年,其实在徐志摩生前,陆小曼就和翁瑞午关系亲密。
翁瑞午在民国时期也是个阔少爷和文人公子,他的父亲是广西梧州知府,家里资产颇丰,而且翁瑞午爱好昆曲,又是一位画家,收藏夹,还是一位医术高超的推拿医生。
因此在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因为一直生病,而老朋友翁瑞午为她 *** 医治,并陪她说话聊天,两人自然而然就开始了同居。
也就是说,徐志摩走了以后,陆小曼相比以前更离不开翁瑞午了,她当时才29岁,需要一个男人的陪伴,需要有人给她点烟,陪她说话。
而且陆小曼是新式女子,不愿意像旧式女人一样,年纪轻轻就守寡,还要断绝和男人的一切联系,最后抑郁而终,陆小曼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因为翁瑞午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她是不会离开翁瑞午的。
翁瑞午对陆小曼情深义重
陆小曼的后半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和药罐子相伴的,整月也难得梳洗打扮一回,因此一直是憔悴不堪的容颜,然而翁瑞午并不嫌弃,反而整日厮守在她的身边。
翁瑞午也是爱陆小曼的,这让陆小曼根本离不开她,为了满足陆小曼的日常生活和治病,翁瑞午不惜变卖全部的古董和字画。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的生活开支完全靠翁瑞午变卖家产度日,翁瑞午几十年如一日无怨无悔供陆小曼的生活,如果这不是强烈的爱情还能解释什么呢?
可以说翁瑞午是陆小曼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至死不渝的陪伴和关爱,就是翁瑞午给陆小曼最珍贵的情感。
除了爱情,我想陆小曼和翁瑞午之间还有一种可贵的是给彼此空间,陆小曼的卧室常年挂着徐志摩的遗像,可翁瑞午完全可以接受。
而翁瑞午在和陆小曼同居以后,在外面和另一个女人生了一个私生女,可陆小曼并没有吵着分手,也没有责备,也能包容。
陆小曼和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对方各有各的自由,或许这就是陆小曼喜欢的生活,她不喜欢被束缚,给彼此留有空间,这样两人才能恩爱同居三十多年。
陆小曼虽然和翁瑞午同居,但是为了给徐志摩留点尊严,她绝不再嫁,因此虽然和翁瑞午同居,但是绝不结婚,因为翁瑞午也有自己的原配妻子和儿女,所以两人一直是同居关系。
结语: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和翁瑞午同居,其实我认为更多的是翁瑞午常年给陆小曼 *** 治病,年深日久,有了感情,陆小曼万般感动,才委身于翁瑞午,同时翁瑞午也给了陆小曼一个温暖的晚年。
但是因为和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翁瑞午同居生活三十年,陆小曼一直活在此起彼伏的谩骂声中,身边不少朋友也远离了她,可是外界的争议再大,陆小曼也不辩解。
因为外面的一切纷扰,影响不了她的内心,她可能并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毕竟别人不是自己,她只求能对得起自己的心。
书见如常,言为心声,字如其人
作为头条上一名文化领域的创作者,写民国的文化,陆小曼一定是不可绕过的人物。因为她这个人非常具有争议性和话题性。碰巧我昨天写了一篇关于她的文章,看了她的生平,查阅了很多相关的资料。所以,试着回答下题主的问题。
1.陆小曼和徐志摩
陆小曼是现代人评选的“民国四大美女”之一,陆小曼当初嫁给徐志摩真的是不顾一切,轰轰烈烈,一点也不夸张的。
当时他们结婚时,二人之前都曾有过一段婚姻。这在当时新旧思想交替的民国,是当时社会的热点新闻,也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陆小曼的前夫叫王庚,是民国高级军官,陆军中将,毕业于著名的西点军校。陆小曼和王庚结婚时才19岁,嫁给王庚是父母之命,婚后王庚陪伴陆小曼时间少,陆小曼发现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婚姻,感到不开心。王庚不在陆身边时,就让朋友徐志摩陪伴陆小曼。却没有想到,陆、徐二人发生了感情。
所以在王、陆的婚姻里,徐志摩是后来者,徐志摩的原配叫张幼仪,也是父母的包办婚姻,在徐、张的婚姻里,陆小曼也是后来者,二人都要各自离婚后才能结婚。
为了嫁给徐志摩,陆小曼不惜打掉了和王庚的孩子,这也让她一辈子失去做母亲的资格,所以说陆小曼对王庚真是够绝情,为了徐志摩也真是不顾一切。反而,王庚和陆小曼离婚后,终身未娶。
2.陆小曼和翁瑞午
陆小曼和徐志摩再婚后,应该很幸福。但是陆小曼过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再加上她还有大烟瘾,徐志摩也就是写稿教书赚点钱,婚后二人经济紧张,经常受到翁瑞午的接济。翁瑞午也是民国沪上名人,他是医生,拜丁凤山学习的推拿术。陆小曼有哮喘和胃痛,徐就叫来翁来给陆看病,手到病除。陆小曼抽 *** ,就是翁给开的镇定药。
陆、徐二人的婚姻维系了5年,以徐乘坐飞机罹难而画上句号。据说,徐志摩此次临行前,曾托付翁瑞午自己不在家时,多多照顾陆小曼。徐志摩死后,翁瑞午日夜兼程赶去收尸。自此翁瑞午也就担负起了照顾陆小曼的重任,还花钱让她学山水画。在徐志摩去世7年后,陆小曼和翁瑞午正式同居,关于二人同居的事实和时间,则来自于陆进上海中国画院时写的一份"履历"。
不过翁也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和陆同居后,还要顾着自己的妻儿。或许,陆翁二人关系,用陈巨来的这句话来说明比较公正:"翁瑞午跟陆小曼的关系,却不能简单地责之以'朋友妻不可欺'。陆小曼从来不事生产,全赖翁一直是黑(烟)白(饭)供应无缺,在陆年老色衰之后翁仍侍奉不改,也不能不算是情义很重的了。"不过对于翁,陆小曼自己则说:"只有感情,没有爱情",谁知道呢?
陆小曼是在1965年去世的,几十年来一直备受争议,这多半都和她生命里的两个男人徐志摩和翁瑞午有关。细说起来,还要回到她和这两个男人的情感瓜葛上。
陆小曼和徐志摩两个人都是二婚。在认识徐志摩之前,陆小曼遵从父母的意愿嫁给了王庚。婚后,王庚忙于军务,很少抽空陪陆小曼,陆小曼又爱热闹,觉得倍受冷落。恰巧徐志摩是王庚的好朋友,王庚拜托徐志摩多陪陆小曼去外游玩。一来二去,陆小曼和徐志摩产生了感情。最初,陆小曼是想放弃的,毕竟在旧社会男尊女卑,离婚这种事更是罕见。但是在徐志摩的一再坚持下,最后两个人历经重重困难,才结为夫妻。
新婚燕尔,两个人也是你侬我侬。但是好景不长,因为陆小曼和公婆相处地很差,后来两个人离开了老家来到上海单过,徐家父母也断了他们的经济支援。不过那个时候徐志摩还是很宠爱陆小曼,为了满足她的物质享受,东奔西走,在多个学校教书。后来,在胡适的介绍下,徐志摩去了北平。
转折也要从这说起。林徽因后来也回到北平,徐志摩好像还惦记着这朵白玫瑰,总是和林徽因联系。陆小曼多少是知道的,心里也是呕气,这边就和翁瑞午比较亲近。有一次徐志摩从北平回家以后,两个人大吵一架,恰巧那晚徐志摩乘坐的飞机遇难了,陆小曼又成了众矢之的。
陆小曼失去了一生挚爱,也失去了经济支柱。但并不像外界传言说是陆小曼在徐志摩死后,马上就和翁瑞午同居了。其实,是在徐志摩去世7年以后,两个人才住在一起的。
一个女人没有独自谋生的能力,不能实现经济独立,也就没办法去谈人格独立。陆小曼委身于翁瑞午,一半多是出于经济原因。其他的,翁瑞午虽然花心,但对陆小曼却是真心的,加上陆小曼本来体弱多病,翁瑞午又擅长推拿 *** ,自然也是照顾她的不二人选。
所以说,陆小曼和翁瑞午同居也是一个女人的无奈之举。
物述家说,故事里的人事物,总是有趣的。
陆小曼和翁瑞午的相逢,始于徐志摩去世之前。她之所以选择在徐志摩死后,与翁瑞午同居,主要是出于这几点考虑:
一、陆小曼和翁瑞午都有一定的才华,又有共同的爱好。
陆小曼出身于官宦之家,父亲陆定是同盟会成员,也是一位民国时期的外交家。身为他的女儿,陆小曼在15岁时进入了北京圣心学堂读书,并接受了外文教育,因此她的英语说得很好。
和徐志摩结婚后,陆小曼又在徐志摩的引荐下,拜刘海粟、刘海粟、陈半丁、贺天健等名家。她本就受母亲影响,喜欢画画,如今又得到了名师指导,更是如鱼得水。
翁瑞午则是翁同龢的门生翁绶祺的儿子,从小受到最传统的文人教育,不但擅长书画,还懂得唱昆曲。陆小曼喜欢的东西,他都能沾上边。
二、陆小曼和翁瑞午在相处中,积累了很好的感情基础。
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后,身体一直不好。于是徐志摩就请身为医生的翁瑞年给妻子治病。陆小曼几次病倒,都是靠着翁瑞年的医术才得以好转。因此陆小曼对他十分信任。
陆小曼平时习惯于衣香鬓影的生活,因此平时花销极大。徐志摩为了娶她,还跟家里闹翻,失去经济来源,为此常常奔波劳碌。翁瑞年得知此事,将自己家中的古玩变卖,为他们缓解经济压力,陆小曼和徐志摩夫妻对此非常感动。
此后,陆小曼又经常和翁瑞年接触,经过一番深入交流后,两人感情越来越好。为此,徐志摩还特意提醒过陆小曼,两人还因此产生多次争吵,最终徐志摩负气而去,最终死于空难。
徐志摩死后,虽然胡适也曾承诺可以包养陆小曼,但他已经娶了一位善妒的妻子江东秀。而且相比于胡适,陆小曼对翁瑞年的感情更深,因此她才会选择和翁瑞年同居。
三、徐志摩死后,陆小曼无依无靠。
一方面,徐志摩死后,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原本就对这位儿媳不满,此时更是找到了合适的借口,将陆小曼扫地出门。陆小曼不被徐家所容,因此得不到来自徐家的资助。
另一方面,当初陆小曼离婚时,就曾经遭到陆小曼母亲的反对。如今身为一位寡妇,陆小曼更不能轻易回到陆家,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遭到非议,因此她才选择以同居的方式度过余生。
作为一代民国名媛,陆小曼无疑是骄傲任性的。年轻时她曾为了自己的爱情,舍弃第一任丈夫王赓,她的奢侈爱好又害死了第二任丈夫徐志摩,人到中年也只能和翁瑞年作伴。这到底是一种必然的宿命,还是一种报应呢?
潜规则,究竟要不要揭穿?潜规则?
首先得弄清这个“潜”字。
规则好理解。规则就是制定
出来的一种规章制度或章成,
让大家共同遵守。
如果前面加上个潜字那就
大有文章可做了。
“潜”是隐藏,潜藏,不露出
来的意思。如潜水,潜到海底。
潜流,暗流涌动,潜伏等等。
秘密地逃走献叫潜逃……
如果在规则上也来这一套,
不透明公开,就是搞暗箱
操作,或许有见不得人的地
方,这种规则不可取。
见不得人的行为,还能称其
为正大光明吗?!
当然,有些特殊情况,如为
了绝对保护国家机密,是需
要有一些潜规则的。事实上,
各国的情报部门或情报机构,
都有各自的潜规则可循。
5条有钱人偷偷在做,却不公开的潜规则,如果你还不知道,被别人卖了,还得乖乖的替别人数钱。
第一条,千万要小心,那些多年没联系的同学跟朋友,突然问你,哎,兄弟最近过得怎么样?哎,兄弟在不在啊?,你最好是假装没看见。
你要知道,他们不是真正的关心你,过得好不好,而是想让你多出一点份子钱,或者是问你借钱。那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第二条,千万不要给朋友发,拼西西的砍价链接,让别人帮你砍一刀,这种事情真的特别烦,特别让人讨厌。
这个时候,人家恨不得给你来一刀,为了两三块钱,把别人烦这个半死,难道我在你眼里,就值那么几块钱吗?
你这么做,不仅消耗人家对你的耐心,还会让别人觉得,你是不是得了穷病啊。
第三:批评你的人不一定是敌人,真正想害你的人,他根本就不会批评你,而是捧你,让你感觉自我良好,让你飘,最后让你摔个大跟头。
如果当你恨一个人的时候,就要不停的去夸他,把他捧上天去,让他自以为是,对吧。
第四。如果你发现身边的人,每个人都不如你,千万不要高兴太早。不是因为你太优秀,不是因为你太牛逼,而是你身边的人,水平不高而已。
如果你去吃饭喝酒,每次都做主宾位置的时候,你就要注意了,证明你身边的人,都不如你。
你已经无法在他们身上,学到任何东西了,这时候就是你的瓶颈到了,最明智的做法是,换个更高级的圈层,去当小弟。你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第五条,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别总是发微信:哎,你好。或者你在吗?你在忙什么?等着别人去猜。
别人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根本不知道你想干嘛。万一你问我借钱怎么办?如果你请我去 *** ,我肯定马上回你,对不对?
成年人之间,要么就直接说,要么你就把嘴闭上,视频看到这里的,都是自己人了,有什么话,你在评论区直接说,好吧
吴思有一本书叫《潜规则》,再版时书名叫《隐蔽的秩序》。虽然写的是前期古代的事,却是当今社会的参照系。社会运行在阳光下,道德法律是规矩,其实它不能包含全部,看不见的是潜规则,还有一套隐蔽的秩序。为了叙述方便,只好说一个小故事。乾隆皇帝每天吃三个鸡蛋,帐房记了三十两银子,平均一枚鸡蛋十两银子,是一个中产之家的全年收入。有大臣早朝被问起,你早饭吃的是什么?大臣慌不择言忙应对,五更临朝走的早,吃四枚鸡蛋充充饥。满朝文武大为诧异!一枚鸡蛋一文钱,和皇上知道的差了几千倍。大家全知道都不说,这就是朝堂潜规则。一言即出四马难追,一句话得罪了无数人。皇上认为他是大贪官,落个内外不是人。
经验之谈。
现在许多的潜规则其实就是“民俗民风”;一旦这些风气成了“规则”最好不要揭穿,所谓“入乡随俗”跟进就是了;
常言说得好,水至清无鱼;一个人生活工作学习的圈子犹如一滩水——水太浑浊当然不好,让人看不到前途和未来;然而,水太清好不好呢?也不好?那将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存在。
说白了,潜规则无非就是必要的礼尚往来;这些都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润滑剂;没有这些润滑剂行不行呢?当然也可以;不过运行起来难免生涩,或者就是“卡”!
同事结婚,领导喜得贵子,朋友买了大别墅等等都要“随礼”;刚刚入职的员工当然应该尊重“前辈”,嘴巴抹点蜜;摸清领导的喜好,也能够“对症下药”达到你的目的。
为人随和,别想着什么清高;出了家门你不再是任何人的“宠儿”;尤其是职场,那是一个利益固化之地;各人有各人的奶酪,不按照潜规则办事,你的奶酪恐怕保不住。
潜规则,不仅仅中国有;欧美国家仍然风行,同事之间照样礼尚往来;谁家生了孩子,各种品牌纸尿布马上送出去!
潜规则,不同于“明规则”(明文规定);潜规则只能心领神会——所谓“春风化雨”,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不可轻易坏了潜规则的“规矩”。
如果潜规则成为了每一个人必须的遵从,不遵从则难以生存,那么,规则一定是游戏,制度一定有问题……
潜规则是一种披着规则外衣的无形存在,对此,只能理论揭穿,难以具体揭穿。潜规则的形成与体制环境有直接相关,在民主体制环境下,没有形成潜规则的土壤条件,潜规则虽有、但极少,不会形成社会性、普遍性和体制性潜规则。反之,在不民主体制环境下,必然会产生社会性、普遍性和体制性潜规则……
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他最经典的著作是什么?@用户5957682437048梅 🌹🌹🌹诚谢邀请!最喜欢的作家就数贾平凹了,读他的作品还是在三十多年前,当时这本书还禁读了一段时间。作品《废都》讲述了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中西京城里的故事,西京原是中国十几个王朝的故都,后来由于朝代更替,荒废成中国西部普通的一座城市。九十年代的中国,市场经济大潮已成迫在眉睫之势,在这样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物质基础的改变势必会影响到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如何适应社会的变革,如何在新的环境之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成为了每个人不得不积极思考的问题。贾平凹的写作手法一针见血,把当时的社会背景 *** 裸的书写出来。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问: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最喜欢他的那本书?答: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罗广斌,喜欢他的书是《红岩》。今天说喜欢,不如说“难忘”更确切一些。因为那是我这一生中认真仔细读过的第一本书,也是在少年时期对我的人生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小学时,看过一些书,都是翻翻,没细读过,都没什么印像了。唯有一部“红岩”,我一直没忘。那是文革时期,学校闹革命,我参了红卫兵,闹一阵后,在1966年底父母把我抓了回来。父亲单位图书馆封了,管理员让我每天早起帮他放广播,条件是可以看书。我就这样走进了图书“世界”。在近两年里,看了不少书。记得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罗广斌写的《红岩》。我虽是小学文化,但书中的文字和内容很好懂。我一字一句,认真仔细的读着,被书中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所感动,所鼓舞,也为烈士的牺牲而痛心,而流泪。14岁孩子的心灵中第一次有了一种冲动,有了以前所未曾有过的愿意为革命牺牲的念头。这就是今天人们所说的人生底色吧!《红岩》,它给了我人生中第一抹鲜红的底色,让我萌发了一生跟 *** 走的意识和态度。1969年,我如愿参加了 *** ,也入了党。50多年过去了,像江姐那样,为党献身的初心,没有动摇过,彷徨过,衰减过。《红岩》带给我的,是刻入脑海的信念,淌在血脉中的忠诚。这是一部影响了我一生一本书。今天的年轻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我们这一辈人这样的感受。只希望所读不同,但对人生的积极作用是相同的吧!
如果你问一个人,他喜欢的明星是谁,估计很多人能说出来,自己特别喜欢某个男明星或女明星,还能提到他们的经典歌曲、代表作等等。
但如果你问一个人,他喜欢的作家是谁,估计很难有人能说出来。因为我们通常只是看一个人写的一本书,偶尔看一个人写的两三本书。
而且写书也需要很长的周期,一年出一本就不错了,出个五六本就了不得了了。所以,综合原因导致,想找出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作者,其实是蛮难的。
仅从我读过的少数几个作者的书来说,我比较喜欢李娟。她的代表作是《阿勒泰的角落》,还有《冬牧场》、《春牧场》、《深山夏牧场》。
01
李娟是一位非常有灵性的作家
不管是文学书还是实用书,其实都是从作者自己的经历或某个生活当中感悟到了一点点的思考,然后把它放大变成了一本书。这些书有虚构的、也有真实的,而李娟写的书就是真实的故事。她把她在阿勒泰生活的每个细节,用一种非常积极向上、温暖祥和的方式写了出来。在这个充满焦虑的时代,读完李娟的书,你会有一种对生活的向往和冲动。原来不管你过得多么的困难、穷苦,你都会收获一丝正能量,在书中的某个瞬间,获得积极的力量,让你坚持下去,更好的生活。比如,在李娟笔下,原本非常穷苦的游牧民族生活,却变成了一种充满乐趣的人生状态。
所以读完这几本书后,原本心情非常压抑的我,慢慢变得开朗起来,也由此把李娟写的9本书全部看完了,也对这位作者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02
从她身上,我学会了一个关于人生的道理
其实,在很多作者的书里,我都能或多或少的收获一些感悟,包括实用类书籍、文学类书籍、思想类书籍、科学类书籍等等。而从李娟的书里,我学到了一种在生活中善于发现美的方式。其实,没有一个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都是在80%的痛苦和20%的快乐中波浪前行。我们必须要在那20%的美好瞬间,积蓄起足够的勇气和力量,来应对那80%的苦难。
而读完她的书,你会对你当下的生活有一种别样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会给你下一步的人生带来很大的帮助。
最后,推荐阅读上面这几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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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花心,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我最喜欢的作家会不一样。
就目前来讲,我最喜欢的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喜欢他的作品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先说说马尔克斯。
很多人认识马尔克斯是因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个人认为,《百年孤独》并不易读,因而很多人对他的喜爱也就止步于此。
其实,读懂《百年孤独》的人,一定会对马尔克斯爱不释手。那句包含将来时、现在时、过去时的完美开头足够让我们玩味良久,甚至会忍不住在写作中模仿。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而读不懂《百年孤独》的人,如果再翻一翻马尔克斯的其他作品,也许会对他“作品艰涩难读”的印象有所改观。
比如,他的长篇小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情节之曲折,节奏之紧张不输于任何一位侦探小说大师,绝对可以让你一口气读完。
再比如,短篇小说《礼拜二的午睡时刻》,克制精准的语调饱含浓郁厚重的情绪。读完后,内心深处有一股莫名的震撼,仿佛心脏被猛烈敲打,久久不能平息。
这些作品阅读起来并不艰涩,反而非常通俗流畅,语言犀利不累赘,阅读感受十分舒服。当然,还有我等下会着重提到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此,如果读多了马尔克斯,就会渐渐发现他独特的文风:克制、果断、精炼,故事再怎么奇葩荒诞,都是一副“天塌下来仍面不改色”的语气。
现在,即使拿出一本书,不告诉我书名和作者,我也能识别得出,这就是马尔克斯。
再说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书(主要指文学类作品)不多也不少,大概100本左右吧。
这里头,只有《霍乱时期的爱情》能让我一目十行,而且还带着诗意般的唯美意境。
这种流畅感是我读过的其他作家、其他作品所没有的,仿佛所有的似水柔情全都是一气呵成,甚至一泻千里,以至于阅读时总有一种想要不换气读完的错觉。
我到现在仍无法解释:为啥如此诗情画意般的语言,能让我读得如此畅快,甚至一目十行也能领会到每一个字的情绪,每一句话的情感呢?
我只能、只可以、只愿意归功于马尔克斯的生花妙笔。
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本身,可以说是一本综合了“只有你想不到”之形式的爱情百科全书。
一个跟六百多个女人有鱼水之欢的男人,心里永远只把最珍贵的那份真诚留给那个她。
这如同一个童话般的故事。不对,童话里的王子不会有那么多露水情人。
这应该是一个魔幻到、荒诞到、极致到让人愿意去相信的故事。
我想象过爱情无数的模样,唯独没想过这一种。
为什么我会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多于《百年孤独》?除了阅读畅快之余,更多的是这部作品刷新了我的爱情观,让我看到爱情的另一面,让我知道原来爱情还能如此“霍乱”。
最后,真心推荐大家去阅读马尔克斯的作品,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阅读总会让你得到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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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迟子建老师和她的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
这是一首游牧民族的史诗。在磅礴变化的时代中,他们经历了变迁和沉默,但他们相互之间的信任、包容、共情与和谐,让额尔古纳河右岸成为我们永远向往的远方。
当我们望向额尔古纳河,我们就会懂得,河流总会奔涌而过,留不住的是原始的生活状态,但承载在记忆中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生命之间的包容和体谅——这些铭刻在人生态度中的精神价值,才是真正流进了心灵,流过了心田并最终驻扎其中的风景。
因此,即使人们无法改变现实的阻隔,也无需因为无法回到家乡,无法重现旧日记忆而怅然。因为,人们能够从这些牵挂中体味出不变的情味,将其作为更恬淡却也更醇厚的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