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重生古代做皇帝YY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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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足,真是一种摧残?

女子缠足从宋朝起源延续到清朝,这个存在近千年的审美陋习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可悲可叹,带给这些女子的无疑是多方面的摧残。

身体伤害

大部分裹小脚的女子,基本上是从小到大,甚至一生,双脚都被紧紧缠绕,现在我们练个瑜伽拉拉筋都坚持不到一分钟,下个一字马可以叫得整栋楼的听见。

而这些古代女子却要靠捆绑来限制正常的骨骼发育生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得经受怎样的折磨啊?

看到她们当时的鞋子,再看了看自己的大脚丫,对于一个特别怕疼的我来说,想想这后背都是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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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伤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追求美而牺牲一下很常见。可是如果是被迫牺牲就很难受了,要知道古代女子缠足是从四五岁就开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四五岁,那时候在田野里撒欢,自由地奔跑就是最快乐的事情,爸爸妈妈去赶集带回来一根棒棒糖就开心一整天。

那是最好的童年时光。

而这些女子却没办法奔跑,连走路都是带着疼痛的,更别提给自己裹上双脚的是自己本应该最亲最信赖的家人,对于幼小的心灵来说是多大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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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碾压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古代女子要缠足,让脚一直保持这么小的形态?据研究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说是因为脚太小,走路不稳而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

当时的公主普遍缠足,后来越来越多的上层社会女子为了稳固地位而裹脚,慢慢形成一种风俗。

所以简单来说这样的伤害只是为了迎合当时男人的审美,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 *** ,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在现在这个男女平等的时代,我们无法追究当时女性的人格受到多大的侮辱,但是从缠足的原因就让人悲愤不已,为之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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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是结果,而不是目的。

缠足的起源和发展

缠足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缠足的风俗起源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直到清末才被大规模反对,从而取缔。

缠足不仅在宋朝的官僚贵族阶层流行,也受到了许多名人的追捧,包括苏轼、辛弃疾都有歌颂缠足的文章,比如“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

正因如此,缠足才开始在民间全方面的发展起来,甚至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这种审美不仅影响了 *** ,还影响了女真族和蒙古人,女真人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获得缠足女子为乐,蒙古贵族也对此持欣赏的态度。

继元代妇女以后,缠足又在明朝继续发展。朱元璋还将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这说明缠足在明朝甚至成为了一种贵贱等级的标志,不是谁都有这种自由的。女子小脚要下,也要弓,还要裹成角黍状等讲究也盛行于明。

清朝的统治者曾经强烈反对过 *** 缠足的风俗,但却是和男子剃发令一样,意在用满洲习俗化为 *** 习俗,从而加强统治。

时代不同看待事物的观点也不同

我们现在看缠足当然会觉得这种事情不可思议,对女人身体和心理的摧残难以想象,但是这并不代表当时被缠足的女人也这样想,因为社会环境的同质化是非常可怕的,大多数人都只会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思考。

比如说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就是我们现代所不能接受而当时却习以为常的。任何现在看起来不合理的东西既然在当时被创造并广泛传播了,就说明它在特点的社会环境里就是合理的。

大众审美这种东西尤其经不起考验,当年有多少人发自内心的觉得杀马特发型特别帅气有型?不久以前又有多少人真的是觉得欧式大双眼皮好看?难道就真有那么多清新脱俗的人从一开始就反感尖下巴?

不要抢,这个问题我来答!

在我国古代父权制社会体系下,男性是意识形态的核心,女性丧失了话语权,只能被迫接受父权制社会对其身体的建构。男性用缠足要求束缚女性,并以此标准对女性身体进行建构,与礼教、妇德相交织,最终迫使女性无条件地接纳并忍受缠足之痛。缠足对女性身体的伤害是巨大的,而女性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下逐渐认可并内化了外界对她们身体所进行的建构,成为缠足行为的坚决拥护者和主动实施者。女性的这种主动接受与实施,让缠足行为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更加深化了社会对女性身体的规训,父权制社会得以进一步加深对女性身体的建构。如今,拥有话语权的现代女性仍受到社会对其身体的建构,摆脱了裹脚布的女性身体距离真正的解放还有一定的距离。

人类身体自始至终摆脱不了社会的控制,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历来是社会权力控制的主体部分,在社会约束与规训的牢笼中艰难生存。缠足总是纠缠在美丽、地位、性、文化等种种人 *** 望的追求之中。最初的缠足行为单纯是为了脚部美观,最后成为纲常伦理,成为束缚女性的枷锁,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中国古代父权制社会特有的身体文化现象,这种为了维护父权制社会秩序的伦理规范给女性带来的痛苦是不可言喻的。女性忍受着缠足带来的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只为迎合社会对她们进行的身体建构,以期许在公共领域获得社会的认可。

一、男性对女性身体的建构

在以男性为意识形态中心建立起来的父权制社会,女性是作为男性附属物般的存在,无论在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女性都会受到男性的操控。全社会都以男性为中心,将女性异化为“物”,在此基础上对其身体进行各个方面的建构。在思想高压控制下的女性必须遵循礼教、妇德,一生都要深处闺中、相夫教子,而这种种约束与规训通过缠足行为得到了体现。男性使用缠足的方式对女性身体进行建构,实现了对女性的直接控制,因为在缠足规训下女性身体受到的改造与折磨使女性毫无还击之力,于是缠足成为父权制社会束缚女性的有效手段。

缠足行为在今天看来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病态审美,但在父权制社会,女性若不遵循男性按照这一畸形审美标准来建构身体,是无法在社会上求得立足之地的,但凡主流社会群体中的女性皆会缠足。在父权制社会丧失了话语权的女性只能对男性言听计从,女性被剥夺了审美主动性与创造性。缠足给女性身体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双脚畸形,正常走路都是异常艰难的事情,而畸形严重者会导致残疾、瘫痪。为了迎合男性的畸形审美,缠足带来的痛苦女性自幼就要忍受,然而缠得一双周正的香莲并非易事,民间谚语说“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女童身体受到的折磨与心灵受到的摧残可想而知。但在父权制社会,男性才是意识形态的操控者,女性无法改变缠足对自身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压迫,只能接受封建思想对其身体的建构。

父权制社会,女性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女性从小就受到“三从四德”、男尊女卑思想的熏陶,即便家境殷实的女性所受到的教育往往也是在父权制认可之下为满足相夫教子的需要而进行的。父权制社会为了使女性对男性达到一种完全服从的状态,不仅仅对女性进行身体建构,从纤弱、贞洁这些外在体态对女性进行束缚,更多是从思想内部给女性带上枷锁。男性将缠足与女性牢牢捆绑在一起,赋予缠足多种社会意义,不仅与妇德操守相关,还与封建礼教相连,以确保女性“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莫问”。缠足使女性非畸即残,连走路都力不从心,更不用说自由活动了,男性由此控制女性的身体;而在思想方面,礼教、妇德已经内化为女性自身的规训,女性心甘情愿遵循“三从四德”,于是父权社会实现了对女性从身体到思想的双重控制。

由此可见,日益强化的纲常礼教不仅使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也使女性成为男性玩弄女性冠冕堂皇的借口。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父权制社会,男女分工不同,男主外女主内,女性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男性收入生活,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男女地位不平等;而男性为了巩固家庭统治权、维护社会地位,必须使女性从身体到思想绝对服从自己。于是,在父权制话语系统控制下,全社会都通过礼教和缠足对女性身体、思想进行双重构建以保障男性权威。在此基础上,女性在身体与精神上真正成为男性的附庸,自觉遵循纲常名教,为了获得男性的认可而自发缠足、维护缠足,女性在逆来顺受中迷失了自我,身体与精神皆失去了健康与自然的底色。可以说,裹脚布绝不是只裹出了女性脚部的形状,更包含了时代文化的诸多特点,融入了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身体的期待、定位和价值评判。

二、将缠足内化为身体规训

众所周知,身体原本就是一种社交媒介,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身体惯用语”达到沟通交流、传达信息的目的,并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作出特定的身体反应。就像父权制社会根据礼教与妇德所建构出来的女性标准一样,类似纤弱、贞洁等一类 皆属于女性的身体惯用语。女性的身体惯用语多是通过书籍传播的,如《女儿经》《女戒》等书中明确记载了女性应该具备的妇德,于是女性在幼年时期已开始接受妇德教育,在思想深处根植男女有别的思想。父权制社会下重视男女有别,在衣冠服饰及言行举止等方面男女皆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如流传至今的“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叔嫂房,不通问”等俗语就是男女有别的具体表现。男尊女卑是男女有别的思想核心,广泛表现在观念形态及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当时的家庭“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由此体现出的男尊女卑观念在当时却是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这也是为什么在父权制社会女性对强加在身上的不平等要求总是逆来顺受的原因。女性想要在公共领域得到认可和表扬,只能严格按照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身体惯用语来规训自己,而少数想要通过反抗拥有话语权的女性往往会受到社会的沉重伤害和惩罚。

最初的缠足行为单纯是为了脚部美观,后来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身体进行建构,在与礼教、妇德挂钩后的缠足行为成了束缚女性的枷锁,不仅体现了男性的病态审美,也成为社会男女分工、划分阶级的重要标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方式由男尊女卑的思想而来,只有缠足才能使这种社会分工成为可能,因缠足导致足部畸形的女性无法自由活动,在社会,上拋头露面也就更加困难,女性一般都只能在家洗衣做饭、相夫教子,男性设定的男外女内的空间划分由此得以在缠足践行中不断强化。缠足在父权制社会被赋予了大量社会内涵,比如通过足部大小来评判女性是否为良家妇女,若女性拥有一双三寸金莲,提亲者有可能络绎不绝,反之不缠足或脚不够小的女性在婚嫁上就会有相当大的困难,更不用说以此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了。所以,尽管女性在缠足过程中承受了极大的伤残痛苦,但对三寸金莲有着发自内心的赞叹与欣赏,缠出的三寸金莲是女性一生最为满意的作品,交换手工缝制的绣鞋也是女性间友谊的最好见证,因此,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缠足行为得以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父权制社会,女性逐渐认可、接受了缠足这一身体惯用语,在社会建构和内心驱使的双向作用下将缠足行为内化为自身的身体规训。

首先,常年居家与社会出现断层的女性视男性为崇拜对象,为得到男性的欣赏便按照男性的审美标准来塑造自己。在此过程中,女性无意识地扮演了施害者与受害者双重角色,并将这种依赖男性肯定的心理逐渐内化为自我认同。今人看来,这种对女性百害而无一利的缠足行为无疑是强加在女性身心的酷刑,父权制社会也在女性愚昧而固执的顺从中得到稳固与加强。当时的女性自愿承受双足畸形带来的伤痛,以求缠得一双周正的香莲, 进而得到优质男性的青睐,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父权制社会下的女性自觉接受了代表畸形审美的缠足,在实现自身重塑与身体建构的过程中,迷失在男性的审美标准里,忘却了自身真、善、美的价值,完全成为迎合男性喜好的附庸。

其次,从缠足实施者的角度来看,多半是母亲扮演缠足实施者这一角色,或是身体力行或是寻找专业裹脚婆来实施。可见,尽管缠足是父权制社会强加于女性身体上的枷锁,但是女性身体真正意义上的束缚与重塑却是来自女性自身。身为封建礼教的受害者,母亲是亲身经历过缠足行为对肉体的折磨及精神的损伤的,她却仍让年幼的女儿重蹈覆辙,亲手使其整个生长发育期都陷入无边的痛楚之中。同时,母亲也是礼教与妇德的忠实维护者,强制女儿缠足是作为母亲应尽到的责任与义务。

究其原因,有三: 一是获得父权制社会的认可;二是增加自身的竞争筹码,通过缠足以寻到更好的夫家,三是改变阶层,嫁给有前途的夫婿得以实现身份地位的改变和阶级的提高。所以,缠足才会由女性自身主动遵循并实施,女性已经完全内化了男性建构起来的身体标准,将缠足认同为自身身体的规训。缠足作为父权制社会所推崇的审美风尚,已经沉淀于女性思想意识底层,并且成为大众尤其是女性所推崇的社会风俗现象,一双三寸金莲是女性引以为傲的资本,纵使缠足过程中承受了不可言说的痛苦。经过一代代人的传承,女性已将缠足视为一项先天存在的社会准则,无论富有还是卑贱都该无条件接受并实施,在长时间具有反复性的缠足周期中,女性从心理上自发遵循了带有制约性与倾向性的缠足规范,并通过训诫自身以达到完全约束和无条件遵循的目的。

最后,女性之间由于虚荣心的驱使而产生攀比心理,相互之间明里暗里的较量与评价在女性群体之间形成了一张无形的监视网,这种相互之间的监视比社会制约更加具有约束力。在这一过程中,女性群体也更加自觉地遵循父权制社会对她们身体的建构。三寸小脚与六寸大脚相遇,纤足者得意扬扬,后者既羞愧又窘迫,“真小脚, 要爱俏”将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女性内部的自我规训与监督使女性群体在压力和社会舆论下变得卑微,完全认可并心甘情愿地接受“层层切骨、刻刻痛心”的缠足之苦,这也是为什么缠足行为得以绵延、屡禁不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缠足是女性身体被迫接受的来自父权制社会的建构,实际是因为大部分女性在被迫接受并认可缠足行为之后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身体规训。

三、总结

中国古代父权制社会下男性完全占据主导地位,男性建构出的审美标准控制并影响着女性行为,男性把他们视为审美标准的缠足与女性牢牢捆绑在一起,赋子缠足多种社会意义,不仅与妇德操守相关,还与封建礼教相连,并在全社会宣扬妇德观思想,使其渗透进女性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而女性为了得到公共领域的认可,寻求身份地位的改变和阶级的提高,只能无条件接受父权制社会对其身体的建构。因此,女性在社会建构和内心驱使的双向作用下将缠足行为逐渐内化为自身的身体规训,由父权制社会外部监督转向女性群体内部默许且必须严格执行的身体规范。这种转变使女性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下无形中成为缠足行为的坚决拥护者和主动实施者,而这种坚决与拥护远比男性建构的标准更加直接与彻底,进一步深化了外界对女性身体的规训,父权制社会得以进一步强化对女性身体的控制。

缠足行为在实践中呈现出的双向态势不仅有男性对女性身体的绝对控制,还包括女性自身对男性权威的彻底服从,女性对缠足行为的默许、认可与接受反作用于自身,加强了社会外部对女性身体的控制与建构。经过一代代人的传承,女性已将缠足视为先天存在的社会准则,也是安身立命的身体资本,在长时间具有反复性的缠足周期中,女性群体内部发展出一套别具一格的缠足文化习俗。正是在外部与内部的双向推力作用下,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缠足行为得以普遍流行,并且到了清末时期,天足运动兴起之时,缠足之风仍屡禁不止。

四、结语

由此可见,虽然近代妇女解放运动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现代社会也积极倡导女权主义,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不平等,但现代社会仍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缠足对女性身体的建构虽然不复存在,但在某种程度上,似乎这种约束以更为严苛的方式出现,用更加深刻的标准制约着女性的身体。封建礼教残存下来的对于女性身体的束缚与禁锢的影响依然存在,这种意识仍时隐时现地左右人们对女性身体的认识。在此情形下,扔掉了裹脚布的现代女性也无法如履平地般走向解放的康庄大道,女性距离真正的自由仍有很长的路程。

  这个陋习就是约束女子的脚的自然生长,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一双健康的脚走路,对女人来说还真是很大的折磨。

  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还有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时期。在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到南宋时,女子缠足已经成了一种流行。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对女子的的通称。但是在南宋时期,女子缠足还不是多普遍的,能够缠足的也限于上层社会的女子。下层的大多数女子由于生活贫苦,需要经常的劳作,一双小脚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不方便的。

  

  到了明代时期,女人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供占四川时,曾经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女子缠足之盛。

  

  也正因为如此,女子缠足之风在清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在古代的女子一般以夫为天,为了寻找个好归宿,不得不以男人的审美为标准,即使在不喜欢缠足也要缠足,忍受非人般的痛苦。

摧残?除去古代男权思想之外,可以从现代女性角度去看分析

大家都知道,绝大部分都市女郎,都会有这么一种鞋子。这鞋子呢,头尖尖的,鞋跟高高的,十多厘米有些夸张,七八厘米完全没有问题。穿这种鞋子,站立时问题不大,这个走动时候,也就脚尖着力吧……

想一想,这么玩舒服么?可人家女孩子乐此不彼,就这么穿

穿高跟鞋和古代女子缠足,某些方面异曲同工,都是为了美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只不过以前人更狠,直接从身体上改变,今天从装备上去加成。其实今天女孩子也狠,比如亚洲四大邪术中的韩国整容术,较之早年女子缠足,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据说,韩国人结婚,生下的娃既不像妈妈,也不像爸爸……

古代女子缠足,其实都是有条件的士族富绅家庭干的,女人在家都是有人伺候的,只要美就行

什么是美呢?外貌没办法,毕竟是古代,不是现代韩国。但是,在体型上,在性格上,还是可以塑造的,娇弱、乖巧……古书上记载了一个美之极致,这个美人上床下床,都得人抱,从前厅到后院,那得坐轿

寻常乡下人,女人得顶半边天,洗衣做饭,下地干活,样样都得干,如此,谁去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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