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条理分为全国规划和处所规划
全国规划是整个国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总规划,包罗了地域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内容,对造定处所规划具有宏不雅指点和调控感化。
处所规划包罗省(自治区、曲辖市)、地域(省辖市、自治州盟)、县(县级市、旗)的规划。
规划造定的原则与法式。
开展规划要以党中央关于造定中持久方案的建议做为次要根据。
规划原则。开展规划的造定,要贯彻以下一些根本原则:
①遵照天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强方案的科学性,表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凸起方案的宏不雅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②准确处置变革、开展、不变的关系,掌握好变革力度、开展速度和社会可接受水平;
③连结经济总量根本平衡,使建立规模与国力相适应,货币供给量与经济开展的现实需要相适应,避免呈现需求过热、通货膨胀或需求不敷、通货收缩;
④促进经济构造优化,依靠体系体例立异和科技立异,积极推进经济增长体例和经济体系体例的底子改变,全面进步国民经济的整体本质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开展;
⑤要把不竭进步城乡居民的物量、文化生活程度和量量,促使人的全面开展做为底子起点和归宿;
⑥规划目的既要表现抓住机遇、加快开展的精神,又要积极可靠、恰当留有余地,应对难以意料的不测情况,充实阐扬各方面的积极性。
(3)规划造定的法式。在构成开展规划草案之前,党中央召开中央全会通过关于造定中持久方案(规划)的建议,按照中央建议的精神,国务院订定中持久方案纲要(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中持久方案系统中的专项规划,一般没必要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可由国务院审定。
处所开展规划造定的法式和步调,与全国方案不异。其方案草案须经处所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不设人民代表大会的专区,由行政专员公署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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