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由Vereinigte Bank(德国)在1958年首次推出的。信用卡是通过网络银行系统进行交易的电子卡,其原理是将账户信息和签名相结合,使用户可以进行无现金交易。
据说第一张信用卡是由餐馆管理学会发行的,其发明者是餐馆管理学会的创始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弗兰克请客吃饭,却忘了带钱包,付账的时候感到非常尴尬,一位名叫通达的经理解围道:“我知道你的信誉一直很好,下次一起付吧。”
这一事件激发了弗兰克的想法,他和朋友施耐德合作,在纽约成立了“餐馆管理学会”,并向200名会员发放了一张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这样他们就不再需要携带现金,只需要与餐馆管理学会一起结算即可,这个网络成为了后来的餐厅信用卡公司,并且成为第一家信用卡公司。
1958年,美国运通公司推出了真正的信用卡(Amex)——运通卡,运通卡在美国被广泛接受和发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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