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法全名为《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旅游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保障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旅游购物活动中,消费者应当注意避免被欺诈、强迫消费等侵害行为。旅游购物法也明确了旅游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保证商品质量、遵守价格承诺等。消费者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旅游法》颁布后,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购物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安排购物:
1、旅行社与游客就购物事项达成协议,或者游客主动提出购物要求。
2、不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安排,并做出适当的安排。
2、旅行社在安排购物时应注意哪些?
1、旅行社应在与游客签订购物协议前充分沟通,让游客了解约定内容。
2、旅行社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购物中心或商店,保证商品价格合理且符合相关标准。
3、适当安排不参加购物旅行的游客。
4、海外购物的安排应向游客说明关税政策。
5、针对游客购物后的后悔问题,旅行社应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如退回或替换商品,承担相应费用等。
为什么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购物协议才能安排购物?
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与游客就购物安排达成一致,书面协议的签署代表着双方协商的结果,部分游客可能会选择不参加购物,更多的是通过购物协议的形式签订协议,而不是统一版本的旅游合同中签订协议。
如果游客声称旅行社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游客应初步证明旅行社安排购物场所,并寻求旅行社的证明,因为这表明游客自愿参与购物,旅行社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双方签订的购物协议和其他可以证明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游客要求安排购物的材料、视频、音频等。
对于游客购物后因商品价格高而后悔的问题,如果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旅行社无需承担责任,也不能简单地比较商品是否属于同类,因为不同企业的运营成本可能存在差异,只要旅行社没有单方面指定的购物场所,没有强迫游客购物,安排的购物场所经营资质齐全,商品价格明确,游客与商家的销售合同关系与旅行社无关。
但在被迫购物的情况下,旅行社还需承担总旅游费用的20%违约金。
对于游客在购物店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对恢复或赔偿游客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责,游客需要提供正式的购买证明,以及国家认可的权威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证明商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游客不能提供证据,他们将要承担不利自己后果。
旅行社在安排购物时,除了遵守《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还需要与游客充分沟通并签订购物协议,选择合适的购物场所,合理设置商品价格,尊重游客的选择,并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游客也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不应轻易放弃购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