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共分四章,别离是总则、合并范畴、合并法式和披露。次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次要介绍了合并财政报表、母公司、子公司的概念定义和合并财政报表至少应当包罗的构成部门,并附带对外币折算营业事项稍做提及。
第二章 合并范畴
提出了对合并范畴的界定和对控造的定义,控造是指一个企业可以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政和运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运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
那是全章的的理论根据所在。随后从可操做性对控造一词停止了诠释,申明什么样的情况应属于控造。最初停止强调,母公司应当将其全数子公司纳入合并管帐报表的合并范畴。
第三章 合并法式
前面部门次要对合并前的筹办工做应该留意什么停止申明。次要讲述的是母子公司管帐政策和管帐期间应当同一,在不同一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母公司的管帐政策(或管帐期间)对子公司报表停止需要的调整或要求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管帐政策另行编报财政报表。
然后提到在体例合并财政报表时,子公司除了应当向母公司供给财政报表外,还应当向母公司供给材料的类别。后部门,讲述了合并资产欠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更表的体例办法。
第四章 披露
讲的是那些信息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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