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消费、运营者不得将‘驰誉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拆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告白宣传、展览以及其他贸易活动中”。4月15日,国度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中明白,关于将“驰誉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拆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告白宣传、展览以及其他贸易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置。但是关于将“驰誉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拆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畅通范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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