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逝的. 包拯 (包彼苍)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曲到双亲相继逝世,守孝完毕,才在亲朋的挽劝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妥,行事犯警的权要,都能够停止弹劾。为惩办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消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楷模,而天赃则是「国蠹」。
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摧残苍生。并严厉攻讦宋廷的任官轨制。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承担、变革弊政、开展消费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惟。
屡次为了国度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恳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权要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一般渠道停止。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觉,以国度大事为重。恳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辩长短,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敬服人才,除去苛刻,严明刑禁,制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斯等等,朝廷多采用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要一年有余。但在那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有条不紊。勇于惩办显贵们的犯警行为,坚定按捺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可以及时惩处诬赖刁民。
因为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正,铁面无情,勇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能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应惧怕。儿童妇孺们都晓得包拯之名,亲热称号他为「包特造」。开封府普遍传播着如许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方包拯的铁面无情。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蒲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感喟之声,街头巷尾都可听得到。
」朝廷赠仕宦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参考材料:注:以上是摘自《北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