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注意事项
1、信用卡申请人和持卡人保证向银行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同意银行了解和查询财产、信用、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保留相关信息;同意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交个人信用信息;同意银行向第三方披露其个人信息和信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分支机构、代理人、外包经营机构、联合卡合作伙伴及相关信用机构。无论是否批准发卡,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相关信息都不予退还。
2、银行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家庭管理,持卡人名下的所有卡(包括主卡和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包括主卡和附属卡)的共享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的共享额度。银行有权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核对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及时通知持卡人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和信用额度,广州银行有权将其发放或调整为相应级别的信用卡。
4、经持卡人同意,广州银行有权为其发放其他类型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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