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学校
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是一所以技术专业为主体,以影视传媒专业为特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立普通中专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学校前身为广西广播学校,成立于1960年,1961年停办。1980年恢复办学,改名为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成立59年。是著名的文化影视传媒产业技术专业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
学校有61名专职教师和1219名学生。学校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招生就业办公室(成人教育部)教务科、学生科、人事科、物流科等6家管理机构。占地2.2万平方米。现有普通中专、大专、专升本、职业培训等多层次办学模式。普通技术中学部分设有广播主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制作、航空服务、高铁乘务、汽车制造维护等9个专业,设置媒体技术应用32个专业方向,电影电视媒体专业为我校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32个培训室和500平方米的演播室,包括高铁乘务舱、候车安检、VR全景摄像头、虚拟工作室、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特效、录音配音、播音培训、计算机艺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物联网、智能家居、音响、电子商务、汽车维修保养等,能更好地满足学生技能培训的需要。
恢复办学39年来,培养了8300多名中专毕业生、1500多名大专毕业生和2000多名在职人员。这些人大多分布在全区广播电视系统,是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许多学校毕业生分布在广播电视系统, 成为本单位的管理、技术骨干,为我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校适应需要, 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发展多层次、多专业的办学模式,包括普通中专、大专、高等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成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
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一代又一代广校人的努力,学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道德教育先进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庭院、区文明单位、南宁花园单位、南宁双支持工作先进单位、无毒学校等荣誉。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1992年、2000年、2010年三次被认定为“合格学校”。1992年、2000年、2010年,三次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被认定为“合格学校”。2012年,区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资格评估被认定为“合格”学校。自1992年以来,学校党支部被评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直属先进党支部10多次。在自治区组织的各种比赛中,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也多次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