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企业崇奉定义的争议 本人的文章《企业崇奉有什么感化》在网站登载后,金成全先生留言表达了本身的差别定见,认为文中对“企业崇奉”停止的定义“企业组织关于所采纳的‘营利手段’的配合的坚决信念”似有不当,容易与企业信条、企业精神、企业标语等混淆,他认为,定义“企业崇奉”仍是不克不及分开宗教崇奉那个最有生命力和最有影响力的基石,并提出他对“企业崇奉”的定义为:“企业崇奉是企业法人所属的大都天然人所持有的某种宗教崇奉”。
金成全先生有一点说的十分对,本人对“企业崇奉”的定义很容易与“企业信条、企业精神、企业标语”等混淆,其实还远不行于此,该定义还与价值不雅、运营理念等概念难以区分,因为他们都有一个配合的内涵,就是“企业员工都十分坚决地相信某个工具是准确的,是必需对峙的”,因而都属于企业文化层面的工具。
笔者认为详细叫什么名词关系不大,只要可以同一用一个名称就行,重要的是必需对概念自己所含的内容有准确的掌握,也就是说应该把什么工具当做崇奉,对峙和确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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