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曾春亮如果真的有精神疾病,而且每时每刻都是精神失常状态,那么就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间接性精神失常,而作案时正好处于精神失常状态,那么对他的刑事处罚也会降低很多。(以上两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追究民事责任或赔偿,本人无力支付的,由他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如若曾春亮的精神疾病是间接性的,而作案时不属于发病状态,那他就得承担刑事以及民事责任。(这种情况他不光得坐牢,还得赔偿被害者,全额赔偿以后可以不在追究民事责任,但如果不能全额赔偿,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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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都是需要正规机制鉴定的,并不能说曾春亮口头称述就能确定的,在工作人员收集完所有证据之前,曾春亮也会被一直关押,这中间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被宣判。只是鉴定精神疾病一项,就得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
从目前来看,他如果确实有精神疾病,那也是间接性的,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也不会再让他回归社会,曾春亮的后半生也只能在精神医院里复活币余生。
曾春亮嗜杀成性、残忍至极,他在作案前后以及逃亡被擒时的种种看似“不正常”的表现,给许多网友造成一种错觉,并引发“曾春亮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疑问。对于这个问题,之前我曾经做过分析。
先看看他的家人及身边知情人怎么说?
有媒体对曾春亮的胞弟曾平(化名)进行了采访,谈到这么一种情况:
母亲因为生曾平,患上了某种未知的疾病,村里传着她"得病了",与曾经十分精明的曾母完全不同,"说傻瓜也不是傻瓜,但是完全没有时间观念了,白天也不知道,晚上也不知道。"
明白什么意思吗?很多精神病的病因跟遗传有关。母亲似乎患有“精神疾病”,遗传给儿子完全具有“科学的病理基础”。
但据目击者称,在杀人发生前的一两天,曾春亮的行为和精神都还很正常。
我的判断是:曾春亮精神完全正常,没有任何精神疾病。
曾春亮曾经两度犯案,前后服刑18年之久,今年5月刚刚刑满释放,如果有精神病迹象,监狱方难道觉察不到吗?出狱后他也想着干点事儿,有人为他介绍了工作,但他嫌薪水太少不愿干。也想过承包开采石场,只是未能如愿。这不都是“很正常”的行为吗?还有,他在作案时所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训练有素”的行凶手段,以及作案后潜逃时的从容不迫,被擒获前居然剃了胡子,身上洗得干干净净,衣服弄得平平整整,根本看不出有半点精神病的影子。
由此可见,他不是什么精神病,最大的可能是具有一种不健康的反社会人格(无良症)。不过不会因此而影响到法律对他所犯罪行的认定与量刑。
曾春亮从2002年起,两度犯案坐牢,直到今年5月才刑满释放。长期的监牢生涯,非但没能让他改过迁善,反而形成了一种仇视社会的变态心理。故而,刚出狱不久,他全然不顾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就连续作出两起杀人大案,说明他已经丧心病狂,像一只曾被兽夹夹住了腿,之后残忍地咬断腿逃生的恶狼一般,他愤怒地咆哮着,呲着凶狠尖利的獠牙,他预感到了人生末日即将来临,决意孤注一掷,跟这个社会彻底决裂,疯狂地向这个世界中的每一个人发起进攻,来一个鱼死网破。
他没有精神病,他之前就是因为盗窃案发而两度入监服刑,这次也是先意图盗窃,被发觉后又疯狂报复。原来尽管他是个犯人,毕竟还有人性,但这次他“主动”放弃了人性,彻底沦为一个杀人恶魔,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整个世界为他陪葬。幸好被擒,否则他不知还要干出什么“惊天大案”来!
等待他的必将是一颗正义的子弹,打碎他那颗罪恶的光头。
你小时候住过防震棚吗
住过,记得应该是76或者77。那时候才5~6岁,闹地震,村里家家户户都在外面空地用茅草盖起屋,就像现在的非洲人住的一样。但是家里人多,包括父母有7人,因为是独子,怎么睡进去忘记了,只记得早上醒来就在茅草屋里面。
唐山大地震后不久就住进了防震棚。因为家靠近一个中学,居委会通知大家在学校操场搭防震棚。
我家同邻居一起搭建了一个大防震棚,大概有三四家人住在一个防震棚内,老小十几个人。
白天回到自家房子里,烧饭吃,晚上回到棚子里,只记得整个小区人稀少,静悄悄的,有点吓人。
好象天凉后,大家又搬回了家,这场防震抗灾总算结束了,一切又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