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最渣的渣女有多渣
我见过很多渣女,至于渣的程度分等级。
我之前有一位女同事,就是一个渣女,她非常厉害,同时谈四个男朋友,四个男朋友都在同一座城市,每个星期的约会时间她都安排的非常妥当,有时候一天会在不同的阶段分别与四个男朋友约会,最离谱的是这四个男朋友都被她哄得团团转,对她死心塌地。
她对我说,耍这四位男朋友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满足内心的需求感,二是有了四个男朋友要啥有啥,就能够满足自己物质上的需求。一旦哪天其中一位男朋友对自己不大方,不给自己钱用,她就会主动提出分手,并且头也不回。
事实证明,后来她真这么干了。四个男朋友相继被她无情的甩了,因为她找到了一个很有钱的富二代,她心里很清楚,富二代也是为了满足内心的需求才找她耍朋友。但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在富二代身上索取更多的利益。没过多久,她便和富二代分手,不过这次分手对于她来说是值得的,毕竟富二代对她很大方。
再后来,她离开了公司,据说是傍上了大款,做了大款的小三。
这位女孩,是我见过最渣的女孩,虽然渣,但是目的与动机很明确,希望以后她能遇到真爱。
要说最渣的渣女,笔者还真遇到了一个,就是原籍沂水、常住青岛、现住广州的武某。
青岛闹市区飙车致一死一残
2016年8月27日晚,车主xx驾驶鲁B5A25X号小型越野车载朋友一行7人从青岛即墨去李沧区世园会啤酒节分会场喝酒,约22时左右返回。因七人中其他六人均喝酒,只武某未喝酒,xx等六人让武某驾车载他们返回。途中武某因看手机导航分心,没有及时发现前方行人魏xx与史xx,鲁B5A25X号小型越野车与两人身体接触,致车辆损坏,史xx、魏xx倒地受伤,史xx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经交警认定,武某承担主要责任,史xx、魏xx承担次要责任。当时能见度极好车辆行人均很稀少,正常驾驶的话在300米以外就能看到行人。
法院调解拒不履行
2016年10月18日,死者史xx之亲属魏xx(妻)、史xx(子)、史xx(父)、王xx(母)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2016)鲁0213民初3765号),保险公司赔偿四亲属合计82万元(已履行);武x赔偿10.2万元(扣除已支付的6.2万元,余款4万元在一年内付清,至今未履行)。
生还者严重伤残生不如死
青岛万方司法鉴定所2017.5.22出具鉴定意见,魏xx因交通事故致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评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经法院调查,现受害人一家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具体情况如下:
魏xx高位截瘫,大小便失禁,一级伤残,长期需要高强度陪护,每年护理费、生活费、残疾用品费等支出至少6万元,大部靠亲友救助、单位工会困难救助等勉强维持。
魏xx公公(共同生活)史xx系单位退休职工,一年前因身体不适经查系多种难治慢性病,每月自负的医药费1万元左右。
魏xx母亲(共同生活)朱xx(1944年出生)、婆婆(共同生活)王xx(1945年出生)均七十多岁高龄,患有高血压、胃病、脑梗后遗症等多种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劳动能力,也无任何收入来源。
骗取受害者刑事谅解逃避法律制裁
2017.6.9,李沧法院一审以武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武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武x为减轻刑事处罚,在被追责的过程中向申请人要求和解。武x梨花带雨,承诺一定积极赔偿,仅仅支付魏xx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受害者及近亲属刑事谅解。申请人怜其年轻,在其承诺全部履行将来法院判决赔偿款的前提下,于2016.12.23有条件达成谅解协议,其中第三条规定:“乙方表示对于甲方未来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法院判决、调解书列出的数目为准,积极予以赔偿,并尊重法院判决)”;第五条规定:“鉴于甲方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是在乙方未足额赔付且未提供有效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基于对乙方年龄尚小,接受刑事处罚可能对其一生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善意体谅,为公平起见,若乙方今后违反前述第三条而引起新的纠纷,自愿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017.7.31,青岛市中院依法改判武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两次判决确定赔偿责任
2017.11.7李沧法院一审判决((2017)鲁0213民初897号):xx赔偿魏xx人民币126万元;武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8.3.2青岛中院二审判决((2018)鲁02民终203号)xx赔偿上诉人魏xx134万元,武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共计22780元,由魏xx负担5918元,xx、武x负担16862元。
缓刑期满玩失踪
武x收到刑事谅解后玩失踪,分文不赔。为此四原告在寒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上述协议违约问题,寒亭区人民法院((2019)鲁0703民初389)判决:武鑫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承担2300元诉讼费。缓刑期满后,武某在其亲属协助下,多次更换住处,逃避法院执行。针对(2016)鲁0213民初3765号民事调解书武x未履行部分(4万元),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李沧法院2019.5.15立案((2019)鲁0213执760号),因武鑫拒不履行,2019.8.26日终结本次执行。
黑心老赖拒不协商赔偿问题玩失踪
(2018)鲁02民终203号判决强制执行期间,被告xx表示可以承担(2018)鲁02民终203号判决134万元当中的大部分,分期支付,其余的由武某承担。其后xx逐步支付部分赔偿款,但是武x一直避而不见,也不支付任何赔偿。致使执行和解协议一直无法签署。
上述三个案件的调解、判决生效后,武鑫分文未履行,法院的司法文书拒收,电话号码和住处一再更改,以抗拒执行。
武某之渣
武x,女,汉族,1995年11月16日出生,户籍地山东省沂水县龙家圈乡,案发前在即墨海博家居打工,案发后住处多处转移,电话号码多次更换,现处于失联状态。据反映后来在即墨一服装店打工,月薪6000-7000元,有存款10余万元以上转移到亲属处,现在广州一带流窜。
2017年居住地青岛即墨区兰岙路宝龙广场西区后为逃避执行搬到即墨区大同街17号;经法院调查,武某名下有一张赴港澳通行证,并且频繁乘坐飞机,仅2019年,就有:2019.6.18 , 流亭—北京(飞机);2019.6.22, 北京—流亭飞机(同日另有北京南到即墨北的火车购票记录);2019.7.16, 流亭—北京(飞机);2019,7,18 北京南—青岛北(火车);另2019.3.30,有广州到流亭机场的民航记录。
你碰到过哪些巧合
前些年有个客户,好色,到哪个城市谈生意,都要在当地娱乐场所找个临时女伴。
2017夏天,客户在东北停留的时间比较长。主要是围绕着本省这几个大城市,一方面打理自己的生意,一方面逛古玩市场。
然后有一天,打电话说要过来玩几天,顺便买点东西,我便约了两个哥们给他接风。
当天下午三点钟,在饭店见面,他身边依然带了一个年轻女子。女子长相俊美,身形漂亮,长发披肩,瞅着像挺文静一个女孩子。
客户介绍,让我们叫她颖儿。但是颖儿抬头看见我,眼光一怔,脸腾的红了。这使我脑子里快速地闪了一下,这个人我认识,见过面,可是在哪里?是谁?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吃饭中途,趁着颖儿去卫生间的空隙。客户小声对我们说,“这个咋样,XX歌厅的女孩,是不比以前那几个强!”大家调侃了几句,颖儿就回来了。
吃完饭以后,一个哥们要请大家去唱歌。颖儿便带着去了她工作的地方,是那种环境设施都挺高档的歌厅。
歌厅老板和服务人员跟颖儿都很熟,给我们安排了楼上最大的包间,又赠送了些酒水和零食。
我坐下来给客户和两位哥们点歌,颖儿凑到我跟前悄悄说,“姐,你还记得我吗?”
“有印象,但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了!”我实话实说。
颖儿便提醒我是春节之前,一个小兄弟请吃饭时,大家见过的。
我脑子里马上晃出了那个画面,当时小兄弟搂着她肩膀给我介绍,“姐,这是我女朋友。藏品,轻易不露面的,别挑啊!”
小兄弟比我小着十多岁,是我的生意伙伴。和我认识十多年,私交一直不错,几乎拿我当亲姐一样相处。
小兄弟性格爽朗,为人仗义,有一副狭义心肠,在圈子内的人缘非常好。但是他的身世不幸,父亲从小贪酒好色,不安分,经常打骂老婆。
后来把老婆打得受不了,离婚了,就可怜了小兄弟。十几岁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跟人学着做买卖,收古董,自己养自己。
所以关系好的熟人都知道小兄弟没有家,也不认他父亲,虽然知道他父亲很有钱,在好几个城市都有房产。
而且父亲也不止一次地劝他回家,告诉他给他挣了多少钱,买了多少房子,留了多少东西……但是小兄弟不为所动,他记忆里都是童年的阴影。
所以,爷俩几年也见不上一回面。父亲虽然经常给他打钱,但也都是打给朋友,朋友再转给他,他还懒得花……
颖儿知道小兄弟和我关系近,就偷偷求着我说:“姐,我的事你不跟他说行吗?”“行!”我痛快地答应了,本来我也没想着说。
然而离开歌厅以后回到家,小兄弟突然发过来一张照片,正是我跟客户和哥们吃饭时的照片,但是背景没有别人。
小兄弟开玩笑说,“姐,你又谈了一笔大买卖吧,为啥不带我?可是有人看见你,偷偷跟我汇报了。”……这一来给我弄得很尴尬,我知道这是颖儿搞的小动作,她不信任我,怕我泄她的底……
接下来有好几天,客户没有联系我们,然后在他要走的前一天,才给大家打电话说要回请。
回请的饭店是新开的一家火锅店,正在开业大酬宾,有好多优惠的项目招徕了不少就餐的客人。
中午的时候,我们进入包间,包间是隔断性质的,客人们说话都能听得到的那种。
大家刚倒上酒喝了一口,门帘一掀,小兄弟突然走进来。他端着酒杯笑着说,“我就听见我姐说话的声音了,这得过来敬杯酒啊!”
我便站起来跟他打招呼,可是小兄弟一眼瞥见了颖儿,尽管颖儿低着头。然后我忙着打圆场,把小兄弟介绍给客户,“这是X哥,你俩一个地方人,也算老乡……”
可是我话还没说完,小兄弟就急了,他特别失态地跟客户吼了一嗓子,“你咋上这来了?咋不告诉我?谁让你来的?”
客户一看是他,一下子蔫了,支支吾吾连半句话也说不出来……后来,我们才知道,客户就是小兄弟的父亲。
而我,分别认识他们十多年,也知道他俩是老乡,但是从没有机会介绍他俩见过面……这真是最尴尬的巧合!
那一次,小兄弟跟我生了气,“我要不遇上,你永远也不能告诉我呗,你就看着你兄弟娶一个这样女人回家呗……”他为了女朋友的事,埋怨我不该隐瞒,给我损得哑口无言。
但是从那以后,小兄弟接受了朋友们的建议,不继续在外面漂泊了。而是跟着父亲回家,学着接管了父亲的生意,同时也“监管”了父亲的人身自由……
其实,生活有时候就是很巧合,巧合到你不敢相信。正所谓,在不幸的源头总有一桩意外。而在幸福的源头,又总有一桩巧合!
一次巧合,年仅七岁的我,几乎成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
那年暑假,我七岁。随母亲去姨妈家走亲戚吃宴席。不巧的是,母亲搜遍了家里的角角落落,也没给我找到一双合适的鞋子。
赤脚的我,面对着想放弃带我赴宴的妈妈,果断找到了一双“雨胶鞋”套在了脚上。不管怎样,总算没光脚走亲戚,算是给妈妈一个台阶吧。
来了亲戚家,我也成了“公众人物”。试想一下,酷热难耐的七月,烈日当头,居然有人穿双雨胶鞋!那种“拉风”与“抢眼”可一是一般人所能享受到的!
就在我尴尬羞愧难当之际,老天爷给我一个“天大的面子”。一阵狂风暴雨毫无征兆地席卷而来……
满地的烂泥与污水,别人避之不及;而我,雨胶鞋在脚,如履平地,安闲自在……
这时,我才真正成了大家的关注对象。纷纷向我投来了不解的目光:”蓝天烈日下他为什么要穿雨鞋?难道他有“预知未来”的本领?”……
其实,那些偶然,只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