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一学生复学核酸检测阳性,他未接触过病人怎么染上的呢_23日,警方将公布来女士失踪案最新进展。真相到底是什么
湖北鄂州一学生复学核酸检测阳性,他未接触过病人怎么染上的呢
老穆认为,其中必有“蹊跷”,好端端地一个人,岂会无缘无故地感染上新冠病毒呢?这不科学啊!
未接触过病人,或许那只是他的“主观感受”。
试问,他又是怎么知道没有接触过或路过“无症状感染者”的呢?
根据此前的报告,楼上楼下都有传染的可能,甚至连门把手都有可能查出新冠病毒核酸,由此可见,病毒很“狡猾”,无孔不入。
所以说,作为学校和学生,要多加防范了!
湖北鄂州这起事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5月8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报。
通报称,2020年5月4日晚,市、区指挥部接到1例某学生复学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报告。
该学生正就读鄂州市某高中高三年级,老家住某镇某村农村,现租住在市城区某小区。经市疾控部门流调,该生1月23日随父母回老家居住,3月25日随父母一起回主城区小区居住。老家某村无确诊新冠肺炎病例。5月4日前14天,无外出旅行史,无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接触史,外出时坚持佩戴口罩,未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本人一直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现已对该生进行隔离治疗,对其家庭进行消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就目前而言,湖北的无症状感染者人数还是有上升趋势的,这需要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截止5月8日,湖北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还有628例。
说句实话,这一数据不太乐观,需要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鄂州的高三学生,是在5月6日开学的。
为了确保学生开学安全,在开学第一天,市公汽公司专门开通10条公交专线,“点对点”接送学生,为复课学子出行保驾护航。
这足以看出鄂州对学生开学的重视程度!
再者,这位学生是在5月4日晚上被检测出来的,当时还没有开学,所以并不会影响到其它学生及学校的开学安全。
说句实话,这也要得益于学校开学前的核酸检测工作,老穆在此要感谢鄂州的核酸检测工作人员,你们辛苦了!
老穆坚信,只要学校、学生与家长三方通力合作,再加上政府有效管控的话,开学还是比较安全的。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到现在为止,全国的高三年级学生应该都已经复学、复课了。这主要是因为高三年级学生要面对7月7日开始的高考。而且,根据教育部的开学方案,高三年级学生也是最优先开学的。
但随着全国各地的复学、复课,个别地方在复学学生中,还是查出了新冠病毒感染者,这应该是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
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新冠病毒的确非常狡猾,不但传染性特别强,而且传染后的隐蔽性也特别强。也就是说,某个人即使被新冠病毒感染了,也未必就一定会有病理症状表现出来!这就是“无症状感染者”。
有症状的感染者,现在其实并不难发现,以现在的治疗水平和治疗经验,也不难对付。而无症状感染者则非常麻烦:既有传染性,还特别不容易被发现。
2020年5月8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通报一例高三复学学生核酸检测呈阳性。
目前,该学生正就读鄂州市某高级中学高三年级,老家是某镇某村,现租住在市城区某小区。
该学生2020年5月4日的前14天内,无外出旅行史、无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接触史,并且外出时坚持佩戴口罩,也未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本人也一直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再看看下面几例:
此前的5月2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也在高三年级复学师生中,查出一名学生的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再往前的4月30日,西南大学的一名返校学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更早的4月25日,1名15岁湖北籍学生返回广州,参加返校前大排查,核酸检测阳性,也是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所检测出来的确诊病例,全部都是“无症状感染者”。
针对这种情况的一再发生,2020年5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点,希望能把好复学、复课关。
总结,湖北省鄂州市的这名学生、无症状感染者,应该是在比较早之前就已经在某个特定的场合被感染了。只是由于该学生始终没有病理症状表现出来,谁也没有注意到,也没有进行核酸检测而已,所以才一直没有被发现。
23日,警方将公布来女士失踪案最新进展。真相到底是什么
真相是来女士丈夫许先生长期的家庭积怨和经济纠纷而起杀心!
就在刚才,杭州警方正式通报了案件进展,来女士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强制拘留,相信警方已经找到了遇害人尸体,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许先生为什么要对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痛下杀手了?我认为是以下原因:
他们俩是二婚,属于重组家庭,许先生是外地人,过来投奔的来女士,俗称:倒插门,而来女士是杭州本地人,带着二个女儿一起生活,这样的家庭环境避免不了磕磕碰碰,都说倒插门是受气包,长期的积怨导致了许先生终于爆发而作出不理智的行为。
再者许先生和前妻育有一子,而来女士名下有2套房和百万存款,许先生曾经提议送一套房子给他和前妻的儿子做婚房,遭到来女士的拒绝,据邻居透露,为此事他们经常吵架。
综合以上因素,就是许先生作案的真相!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讨论!
汇总一下,浙江女失踪案的侦破思路:
其实,很多网友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很多人第一分析就是,丈夫故意杀人,分尸,马桶冲走,大块骨头,带出扔水里。
1、化粪池是重点,警方抽取化粪池,还是为寻找人体组织,用来DNA确认死者。
2、这种情况,可以确认,不是通过化粪池找到嫌疑人,而是嫌疑人自己交代犯罪过程,属于寻找证据。而不是大海捞针。
3、女士穿睡衣,什么都没带,可以分析,不会自己主动出门,只能是被动的。
4、监控没有任何痕迹,尽管有监控死角,但是来女士没有那个心机和本事,所以判断此女士基本还是在楼里。
5、来女士家里是最大嫌疑杀人现场,已被害,是很多网友的判断。
6、当时建议用鲁米诺检测浴缸,马桶,其实,主要认为,分尸是本案的最大嫌疑,我分析警方这么做了,能拿下嫌疑人,这个证据是最重要的突破。
7、建议从小女儿做突破,通过小女儿破案,孩子在这个案件中是关键,比如父亲是否叮嘱她不许乱说,是否看到父亲在卫生间锁门。
8、查12点半到5点半之间用水,也是异常的。用水量会大增。
9、大件人体组织,比如骨头,马桶是无法冲下去的,只能带出,所以建议,调查36小时内丈夫轨迹,尤其丈夫以找人名义背包,把大块骨头抛入水中。
10、很多网友分析,丈夫言语中有很多谎言,我也建议不要受到丈夫采访干扰,腾空思路,按照失踪案从头调查。
11、迟迟不报案,很反常,超过36小时就是,实现完全处理尸体。
12、丈夫从遗产继承角度,先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然后丈夫,来女士父母,两个女儿均分,丈夫是大赢家,能占有60%财产份额,其他四人每人10%。现在丈夫丧失继承权,其他四人,每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