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吴亦凡迷奸女大学生!违反中国法律吗
违反了中国法律!
首先回答:迷奸算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案例:2013年11月5日22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自己的暂住地内,张某趁住在家中做保姆的乐某某洗澡之机,将乐某某的牛奶中加入药品,致乐某某饮用后失去意识知觉。随后,张某趁乐某某昏迷之机对其施以强奸。
根据该案案情,一审法院以涉嫌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某随即上诉至二中院。
今天,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通过偷放药物的手段迷奸妇女,手段卑劣,主观恶性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二中院强调称,张某在一审庭审时仍对其犯罪行为避重就轻,认罪态度较差,一审法院根据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第二:如果属实那就违反了中国法律,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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