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逃犯和女老板在一起生活了10年,看起来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但实际上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事情。
先简单了解一下事情的过程。
在每个人的理解中,逃犯都是非常危险的人物,所以当我们谈论逃犯时,我们通常很胆小,很多人远离逃犯。
但现实中有这样一个逃犯,不但没有让大家感到害怕,江苏常州的一位女老板也和他同居了10年。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2020年7月2日,常州西新桥派出所接到一起伤害和殴打他人的警告。一家酒店的女房东王某被同居10年的男友打了一巴掌,双方发生了争执。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该男子是一名重罪逃犯,已潜逃20多年。从1996年到1999年,该逃犯多次与他人一起犯有持枪抢劫等犯罪活动。
这件事怎么看?
看到逃犯和女老板住了10年,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女老板在掩盖逃犯,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与女老板住了10年的过程中,逃犯没有透露他的身份证信息,甚至他使用的名字也是假的。
如果不是因为逃犯打了女老板报警,估计逃犯的信息也不会暴露。
由此可见,逃犯的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作为一名重案逃犯,他可以逍遥法外20多年没有被发现,也可以正常与他人同居,这充分说明他平时非常谨慎。正如他周围的人所说,当他遇到警察时,这个人会躲起来,他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所以对于女老板来说,她不知道同居10年的人是重案逃犯。如果女老板知道这个和他同居10年的人是逃犯,估计她的小心都吓坏了。现在想想,枕边的人其实是一个持枪的抢劫犯。想想有多可怕。现在,证明女老板的心理阴影面积?
逃犯犯罪后逍遥法外20多年的原因只能说明他自己的反侦察能力相对较强。此外,在1999年,当时的侦查能力和侦查设备并不先进。与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不同,当时甚至很难检测DNA,所以很多逃犯犯罪后都可以逃跑。
而且20多年过去了,原来的逃犯在外貌上肯定有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才能蒙混过关,逃过警察的眼睛。
但有句话说得好,天网恢恢而不漏。有些犯罪认为他们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做事可以密不透风,但人最难克服的是自然。
对于这些犯罪来说,他们的本性是邪恶的,所以这个男人在与同期10年的女人发生冲突时打了他。结果,他不小心透露了自己犯罪的事实。这只能说他自作自受,或者说人们在看天空,不是不报告,而是时间不到了。
现在这个重罪犯已经被警方逮捕了,这只能说是一种因果关系,等待他的将是一个严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