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没有上,你会怎么办?
呼吁:取消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诈骗条款💣💣寻求关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欺诈”联盟💣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的非法占有,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行为。我不同意这个条款。我认为,作为一种法律,它应该符合平等的原则,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不仅应该为资本家服务,而且应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服务。我有以下几点:
一、 所谓的“非法占有”,什么是非法占有,银行说你非法占有就是非法占有。任何使用信用卡的人都想偿还,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暂时没有偿还。
二、 银行信用卡的发放应由具体人员发放。如果你有偿还能力,你可以发放。如果你没有偿还能力,你就不应该发放免费偿还能力。现在全民都发放信用卡,包括在校学生。如果学生花费时间,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偿还信用卡消费。银行不在乎这么多,只想占据市场份额。如果他们负担不起信用卡,让他们的父母偿还。如果他们不偿还,他们会起诉他们欺诈。为什么?
三、 准确地说,银行发放信用卡相当于向信用卡持有人借款。由于某种原因,信用卡持有人暂时无法获得信用卡或业务失败,这并不意味着信用卡持有人作弊。银行可以进行信用调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查封其财产,但不应属于欺诈。
四、 如果不取消恶意透支即欺诈,建议银行在信用卡上特别注明:信用卡消费后,经发卡银行二次以上催收不能偿还欺诈行为。
5、现在大多数所谓的常规贷款都是由信用卡工作人员崔债和过去的介绍造成的。现在公安部门打击非法常规贷款。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取消信用卡透支,而不是欺诈!
同意请表扬,请关注,建立反信用卡透支作为欺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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