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处猥亵儿童罪?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
一男一女两只色狼被判刑,这也给有女孩的母亲敲响了警钟
6月16日,上海多雨多雨。
58岁的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开庭审理。
公色狼王振华、母色狼周燕芬被拘留在法庭上。
王振华身家百亿,有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北京威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晓林等4名辩护律师。
陈有西和李晓霖都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前者代表李庄案、顾雏军案、吴晓晖案...后者代表刘晓庆逃税案和念斌案...
据说试图无罪辩护。
王振华的家人也尽最大努力减轻王振华的责任。
然而,王振华猥亵儿童不仅天理难容,法律也不容忍。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法律界人士评论说,这是最高的量刑。
网友们认为这一公一母两只色狼便宜了,千刀万割都不解恨。
活该!
2019年6月29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在上海一家酒店猥亵9岁女孩。
女孩打电话给江苏的母亲哭,母亲来到上海报警。
女孩伤情:阴道撕裂,构成轻伤。
7月1日,王振华在上海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带女孩入住酒店的“皮条客”周燕芬到案。
事发当天,她带着两个小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
她是两个小女孩眼中的“周阿姨”,也是两个小女孩母亲的朋友。她谎称要带两个女孩去上海迪斯尼。
每个未成年人基本上都无法抗拒迪士尼的诱惑。
父母也放心,大多数父母,即使有防止孩子性侵的意识,也不会防止“闺蜜”、防止“阿姨”。
去吧,反正是“周阿姨”带的,不是“周大哥”、“周大叔”、“周大叔”。
而且,“周阿姨”还是妈妈的“朋友”。
结果比文宴导演的《嘉年华》更可怕,也比韩国电影《素媛》更现实。
后来,“周阿姨”从王振华那里拿走了巨大的好处,两个小女孩付出了被猥亵的代价。
有人说,王振华是上市公司董事长,身价千亿,“富贵思淫欲”。
字典对“淫秽”的解释不足以表达这一事件的愤怒。这个词通常用于“人”,但不能用于“王董事长”或“周阿姨”。
你懂的。
因为,他们不再是人,而是被金钱烧焦的人渣。
她也不是女人,钱可以让她变成“母色狼”。
或者,它们不是“狼”,而是像猪和狗这样的动物。
不,他们也不能称之为“猪狗”,因为它们不如猪狗。
一位网友说:“看到这样的消息,每个母亲都无法平静下来,也无法用哪个词来表达愤怒。我只想说,野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