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与网友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怀孕,男孩为什么会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12岁女孩与网友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怀孕,男孩为什么会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12岁的女孩子与网友多次发生关系并怀孕,真是令人既心疼又气愤。而对方年满18周岁的男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与12岁的女孩多次发生关系,当然构成强奸罪。
按照一般人的常识: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具有强迫的行为,只要不违背妇女的意思,就不构成强奸罪。这一理解有一定的片面性,他们只注意是否自愿?但是却往往忽视了年龄的因素。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从这里可以看出,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的,无论女孩同不同意,是否自愿?都以强奸论处,并且从重处罚。
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做的特殊规定,因为不满14周岁的人涉世不深,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做出错误的决定。所以,她们有时候感觉到好玩,有时候也许会受到坏人的欺骗,而同意作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那么其责任有情可原,但是另一方如果是成年人,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明显是哄小孩子的。
该案中的男子不论出于是什么情况?与12岁的少女发生关系并致其怀孕,这都构成了事实上的强奸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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