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讲一个死里逃生的真实案例
女子去讨债,被男子设计推进3.2米深的窨井。在井下污水中浸泡60多个小时后,女子脱衣服做成绳子,最后成功向外求救,死里逃生……
2013年12月15日,上午九点,海口市滨海新村,天下着雨,气温8度左右,路上行人不算多。
杨琪(化名)和两个嫂子有事一起出门,行到滨海新村一条比较僻静的小巷时,杨琪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窨井伸出一只苍白的手,那只手摇晃了一下又缩回井下。
杨琪吓了一大跳,之后和两个嫂子壮胆走近一看,井下的情景让她们三人震惊不已。
一个穿着内衣的女子泡在污水中,皮肤被泡得发白,一只手被绳子绑着,挂在横穿井中的一根管子上,而井中的污水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杨琪正想开口问女子,就听到女子十分虚弱说:救我,我在井里泡了三天。
杨琪又吓了一跳,来不及多想,赶紧安慰女子,放心,你碰到我们,你就有救了。杨琪说完,赶紧报警。
报完警后,杨琪和两个嫂子三人合力把井盖完全推开,并向井下伸手,想赶快把女子从井中救上来,可是她们的手怎么也够不到井中女子。
因为女子距离井口有一米多,女子又虚弱得举不起她的手。
这时,一辆电动车快速通过,但没有停下来。紧接着,一个撑着雨伞的男子走过,男子往井下看了一眼后,捂着鼻子冷漠离开。
杨琪见女子身体发抖,赶紧找来一件衣服扔下去,叫女子包住身体取暖,并安慰和鼓励女子一定要撑住。
杨琪的小嫂周萍打着雨伞,为井下女子挡住雨和风,大嫂刘美华站到路中大声呼叫,并伸手拦过往的人。
不一会,井口旁边围了不少人,有人捂着鼻子旁观,有人不顾井中污水散发的臭味,伸出援手,尝试救井下女子,但都没有成功。
这时,负责这个片区域卫生的环卫工人听闻后也走过来,看到井中的女子后,她才知道这两天她隐隐约约听到的声音是从井下发出的。当时,她忙于工作,没有注意,还以为是住在附近的夫妻俩吵架时发出的。
5分钟之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海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事发现场。看到井下女子的情况后,民警也很震惊,但更多的是揪心和担心。
女子所处的井很深,水位也高,再不把女子及时救上来,女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水冲走,即使不被冲走,女子的身体情况不容乐观,救女子,迫在眉睫。
因为女子在水中浸泡了3天,皮肤已经发白,为了避免女子身体二次受伤,一名民警去附近的店借把梯子来救女子,别一名民警留在现场,尝试把女子拉上来。
就在民警去借梯子时,一个穿着制服、身材高大的保安大哥出现在人群中。
保安大哥二话不说,双脚踏进井口的内沿,俯下身,双手伸向井下的女子,并叫女子把手伸给他。
相对来说,保安大哥这种姿势虽然较容易救上女子,但一旦他重心不稳,他就会在救女子过程中和女子一同掉进井里。
保安大哥尝试后,没有救上井中女子。接着,保安大哥又换了个姿势,左脚贴着地面跪下,右脚放在井外,右手撑着井口的边缘,重心落在左脚上,左手伸进井中,一边尽量伸长手,一边鼓励女子不要放弃,加把劲,把手伸给他。
在保安大哥的再三鼓励下,井中女子拼尽全力把手伸给保安大哥。保安大哥抓住井中女子的手后,在大家的合力下,保安大哥终于把女子救上来了,而且还脱下身上的外套盖住只穿 *** 内衣的女子,然后,匆匆离开,连名都没有留下。
民警把伞放在女子身边,为她遮挡风雨,然而,瘫倒在地上的女子此时一动也不动。
大家很是担心,生怕落井女子没命了。幸好这时120急救车赶到了现场,把落井女子送往医院抢救。
在营救井中女子的同时,警方也展开了调查,想弄清井中女子是自己不幸跌入井中,还是被人陷害的。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现场不远处刚好装有个摄像头,摄像头又刚好对着事发点。
警方很快调取监控录像,当把监控录像倒回到2013年12月12日晚上19:10分时,警方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一对共撑着一把雨伞的男女向出事的窨井方向走来,男子穿着灰色上衣,撑着雨伞,两人看着关系不错。当准备到出事井时,男子突然拥着女子小跑着往前,并用雨伞完全挡住女子的视线。
两人跑到出事的窨井时,女子一脚踩空,但没有完全掉下去,女子的手还能扶着井盖旁沿。
女子踩空后,男子不但不救女子,反而马上用双手拼命地摁住女子的头部,把女子连人带伞往井下面推和塞。
男子把女子完全推下井后,马上搬起放在旁边的井盖盖住井口,然后迅速离开现场。
很快,男子又折回现场,在井盖上狠狠地踏了两脚,确认井盖是否盖严了,确认后再次离开现场。
第二天凌晨,男子手里拿着一块长约1.3米、宽80厘米的白色木板再次返回现场,并用木板盖在井盖上,盖好后再次离开现场。
从监控录像可知,男子是有预谋地把女子推进窨井中,而且堵住女子逃生通道,似乎非要女子死不可,而女子从被推进井下开始到被救时,她泡在井里污水中已经超过60个小时了。
在医院全力抢救落井女子的同时,警方向当地群众打听落井女子的身份,可是大家都说不认识女子,所以,很陌生,不是本地人,很有可能是来旅游的外地人。
落井女子身份成谜,要想揭开女子身份,眼下只有等女子脱离生命危险,醒来后才知道。
在女子醒来前,警方反复查看女子落井前的监控视频后,又有了重大发现。
事发前20分钟,男子撑着雨伞出现在事发井口的附近,他拿了一块纸皮,行走到事发井口,并蹲下比量着。见附近没有人,男子就把井盖挪到旁边,再把纸皮平铺在井口上,然后离开。20分钟后男子和落井女子就出现了,接着就发生了女子被男子推进井下的可怕一幕。
根据以往的经验,警方初步判断,监控画面中穿着灰色上衣的男子是故意杀 人,而且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杀 人案,另外,男子和被害女子关系不浅。
因为担心犯罪嫌弃人会用别的手段再次作案,警方决心在一周内破案。
现场警方已经勘查过了,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犯罪嫌疑人也于事发当晚(12日)23:57分退房,第二天早上八点乘坐飞机飞回湖南长沙了,之后踪迹全无。
案件侦查陷入僵局,就在警方愁眉不展时,医院传来了好消息,落井女子虽然身体严重脱水,但经过抢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落井女子陆陆续续的讲述中,得知被害人贺女士(化名)是湖南人,推她下井的男子叫郭之红,是她的老乡,两人同住一个镇上,自小就认识,已经有几十年的交情了。
事发前,郭之红打 *** 叫贺女士去海南拿钱,顺便旅游,贺女士没多想就答应了。
到了海南后,郭之红不是带贺女士去有名的景点游玩,而是带她去僻静和危险的地方游玩,不是高桥,就是洞,或者是不安全的海滩,并且热情叫贺女士拍照留念。
有次在桥上拍照,贺女士刚站稳,郭之红突然走过来推贺女士。
桥下是一堆看着既尖又锋利的乱石,要是掉下去,后果不敢想。贺女士吓得本能地躲开,并问郭之红为什么要推她?
郭之红说他不是故意的,下雨天,桥滑,他一不小心,脚底一滑,就控制不住滑向贺女士。
看着郭之红满脸赔笑,想到两人几十年交情了,应该不是故意的,贺女士选择了相信郭之红。
12日那晚,贺女士和郭之红经过一家理发店时,郭之红硬是拉着贺女士进理发店烫发,说烫发好看。
一进理发店,郭之红就叫发廊工作人员马上给贺女士烫发,贺女士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贺女士烫发过程中,郭之红出去了一趟。后来,贺女士烫好发后,郭之红说好看,并拿过贺女士的手机说给她拍照,拍照后郭之红没有把手机还给贺女士。
贺女士和郭之红从理发店出来,大概走了一两百米,贺女士就踩空掉下井,并被郭之红强摁住推下井。
当时,贺女士脑袋一片空白,觉得自己这下完了,因为她不会游泳。
井中污水很深,完全把贺女士淹没了。贺女士在水中本能地挣扎,拼命地用手往上划啊划,突然她的手碰到井中央一根几厘米宽的管道。贺女士像抓到救命草一样赶紧抓住,然后双脚踩在这跟管道上,在污水中露出头部。
好一会,贺女士才慢慢缓过神来,心想,是脚下这根管道救了她,只要她不跌进井底,她就有救,她不能死,不能慌乱,一定要保持冷静,只有冷静,才能自救。同时,她不明白郭之红为什么要害她。
缓过神来后,贺女士借着井盖小孔射进来的微弱的灯光,她发现水面离井口有一米多距离,她根本就够不到井盖,在水面到井口之间有一根管道,但她攀不上去。
贺女士开始大喊救命,还用雨伞戳井盖,但可能是因为下雨,晚上路上行人不多,没有人听到贺女士的呼救声。
贺女土又开始尝试爬井壁上去,但四周井壁十分湿滑,根本没有着力点。贺女士尝试了几次,不但不成功,还消耗了不少体力。
为了保存体力,贺女士只好放弃呼救、爬井壁,想等到天亮人多了再呼救。
黑暗的井下,贺女士身体泡在冰冷的污水中,路上的雨水从井盖小孔流下来,落在贺女士露在外面的头上、脸上,很是凄凉。
贺女士强打着精神,不敢睡,生怕睡着了,就掉到井底。
后来,贺女士听到井盖上传来“啪”一声,井下完会黑了,连开始微弱的光线都没有了。贺女士意识到上面有人,她开始大喊救命,但却没有回应。
许久许久后,一丝光线又从井盖的小孔射了下来,贺女士知道天亮了,她又开始大声呼救。可是,贺女士喊得声音都嘶哑了,路面上的人还是听不到她的呼救声。
贺女士在希望中失望,又在失望中鼓励自己不放弃,只要不放弃,就有救。
贺女士忍受着饥渴和寒冷,实在挺不住了,就喝一两口污水,她不断提醒自己还活着,必须想办法让路上的人知道自己被困在井下。
后来,贺女士摸到身上500块钱时,她又想到了一个的 *** 。贺女士拿出200元,把钱串在伞杆尖上,再把伞杆从井盖小孔伸出去,引起路人注意。
让贺女士失望的是,钱被拿走了,伞杆也掉下来了,拿走钱的人却没有发现井下呼救的她。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贺女士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呼救声也越来越小。
40多个小时后,贺女士原本坚强的意志和求生意识一点点地被瓦解,等死的感觉很可怕,很真实,困意也越来越浓。
迷迷糊糊中贺女士感觉自己来到了阴间,和去世多年的父亲见面了,而一到晚上女儿就在井上往下望,哭喊着要妈妈。
想到自己不在人间了,女儿还那么小,想到丈夫还不知道自己死在哪里,贺女士很伤心,忍不住哭起来。哭着哭着,贺女士醒了,才知道刚才是个梦境,自己还活着。
贺女士睁大眼睛,再困都不敢闭,生怕一闭眼就永远睁不开眼了。此时,女儿是贺女士唯一的精神支柱,她一定要活下去,不能死。贺女士鼓励着自己,绞尽脑汁,想办法绝地逃生。
被困在井里第三天,60个小时过去了,贺女士的目光落在那把和她一起被塞进来的雨伞以及离井口不远处那根管道上,她突然一个激灵,想到了办法。只要能够攀到那根管道,就能自救!
除了内衣 *** ,贺女士脱下所有的衣裤,用衣裤和雨伞布拧成的绳子,再做成一节节的梯子,再把绳子套在上面那根管道上。
贺女士三天不吃不喝,加上在冰冷的污水中浸泡,此时她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了。为了防止自己中途体力不支掉下来,掉进井底,贺女士用绳子绑住自己一只手,脚踩绳梯,用力往上爬。
贺女士连试了三次都失败了,每次都掉下来,还喝了污水,但贺女士不甘心,继续一边试,一边找技巧。
功夫不负有心人!贺女士终于爬到了那根管道上,用脑袋和手拼尽全力才把40多斤的井盖推开一些,然后将一只手伸出去摇晃,希望有人看到,救她。
摇晃一会后,没有力气的贺女士又重新跌进水中。万幸的是贺女子伸手出去摇晃时,刚好被路过的杨琪看到,贺女士最终有机会获救。
讲述完惊险和自救过程后,贺女士说,郭之红不仅和她有几十年的交情,两人还一起合作做过生意。2013年8月和9月,郭之红以办厂资金不足为借口问她借钱,每次借5万,共10万,她都没有犹豫就把钱借给郭之红。
借条上约定归还的日期到了,郭之红却没有还钱。之后,她问过郭之红几次,但郭之红每次都找借口不还。
直到事发前几天,郭之红在海南突然打 *** 给她,说朋友还他50万了,叫她带借条去海南找他拿回10万元,还热情说到了海南,他做导游,带她去游玩。
为了拿回钱,也顺便去海南旅游,她就答应了,谁想到这一趟却是闯鬼门关,九死一生。如今回想起来,郭之红从拍照那时就想害她了,同时,她也明白郭之红为什么要害她,郭之红害她,就是不想还钱。
听了贺女士说后,大家不禁后背发凉,也佩服贺女士意志坚强,冷静自救,才逃过一劫。
要知道贺女士被推下的那口井深3.2米,水深1.7米,而她的身高只有1.55米,另外,井底是一条巨大的地下污水管道,直通琼州海峡,一旦贺女士被水冲进管道,后果可想而知。可以说,如果不是贺女士想方设法自救,她必死无疑。
根据监控录像和贺女士的描述,警方赶往郭之红的老家湖南湘潭。
两地警方通力合作,对郭之红的两处住宅进行蹲守,蹲守了两天两夜,都没见郭之红回家。
郭之红不回家,那他就一定是在外面住宾馆和就餐。为了找到郭之红,湖南湘潭警方动了100多名巡逻员,24小时不间断巡逻,看能不能找到郭之红的车。
2013年12月26日,警方在一家酒店外发现了郭之红的车,并将43岁的郭之红抓获。
据郭之红供述,郭之红与贺女士是情 人关系,两人已经在一起三年了,这次去海南旅游,是贺女士打 *** 叫他带去的。
旅游中,郭之红和贺女士在理发店发生了吵架。原因是贺女士烫了个 *** 浪,而且把头发染成黄色,配不上贺女士身为老师的身份,郭之红接受不了。
吵架后,郭之红想起了一些事,就想吓一下贺女士,一时冲动,就把贺女士推下井。
郭之红所说的往事是,他离婚已经5年,想要个老婆,贺女士是个老师,有文化,正合他意。开始时贺女士说和她老公离婚后,就和郭之红结婚。后来,郭之红发现贺女士只是骗他,根本就不想和她老公离婚,后来他又发现贺女士还跟一个老头,他便怀恨在心。
贺女士和郭之红的讲述大相径庭。贺女士得知郭之红的说法后很气愤,她和郭之红根本就没有什么情 人关系,她借钱给郭之红,郭之红不但不感恩,还害他,现在又诬蔑和损害她的名誉,太可恶了。
警方找到两人事发前去过的理发店进行调查,结果理发店的工作人员所说的和贺女士说的基本一致。这就说明了郭之红在说谎,而郭之,拿走贺女士的手机也是有目的的,就是不想让警方拿到贺女士的手机,追查线索,也不想让贺女士落井后打 *** 求救。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警方发现郭之红经济还可以,一年收入起码好几万,但郭之红好赌,欠有不少赌债。
后来,郭之红也供述,他确实瘾赌,输得最多的一次就输了十几万,他的前妻就是因为他好赌而离婚。2013年他找借口向贺女士借过两次钱,每次借5万元。他把贺女士推下井就是不想还钱,在推贺女士下井后,他马上回到酒店翻贺女士的包,把两张借条拿走并撕碎。
最后,海口市检察院以故意杀 人罪对郭之红提出公诉。2014年7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郭之红当庭否认他故意杀人一事,并极力狡辩说他是因为贺女士移情别恋而怀恨在心,他把贺女士推下下水道是为吓一下她,不是要杀害她,他也没见到贺女士的借条……
不管郭之红如何狡辩,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 人罪,虽然未导致贺女士死亡,是犯罪未遂,但是却给贺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痛楚,因为贺女士长时间泡在污水中,贺女士的双腿患上了风湿病。因此,法院当庭宣判,郭之红犯故意杀 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之红不服判决,说他要上诉,他没有杀 人,也没有杀 人的心理,他的行为只是一个恶作剧。
2014年11月,二审驳回郭之红的上诉,维持原判。
郭之红的罪恶,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他的余生都在监狱中度过。
贺女士不幸被郭之红推下3.2米深的窨井中,窨井污水深1.7米,水面距离井口一米多,而贺女士身高只有1.55米,在这样的险境中,贺女士能够想出办法死里逃生,是因为她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智,不放弃求生意念。
通过贺女士在窨井下浸泡3天后成功获救、死里逃生的案例中,总结得出,万一发生意外,或被害,要想在危险的环境中死里逃生,尽量做到:
1、一定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慌乱。
处在险境中,慌乱不仅会让自己失去思考和判断,甚至失去最佳逃生的机会。所以,唯有冷静和理智,才不慌乱,才能正常思考和判断,仔细观察险境中的四周环境,在险境中寻找可能存在的生机,把险境中和自身有限的条件变成有利于自救的条件。
2、别低估自己的智慧。
智慧的力量不可低估,只要你能静下心来,目光所至的东西,或者一个念头闪过,都能让你一灵激,想到办法自救或向外界求救。所以,在险境中冷静下来后,要相信自己的智慧。
3、尽量保全体力。
在险境中,不要盲目去自救,那样只会更快地消耗自己的体力,若体力被消耗完了,即使想出了办法,也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自救或向外界求救。
4、求生意识强,坚决不放弃。
在险境中,不要因时间长了,身体虚弱,就绝望和放弃求生意识。人一旦没有求生意识和放弃了,那就只有等死的机会了。所以,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有求生意识,不到最后,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