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人在工厂工作三年,经过职业健康检查,被发现有职业病,是工厂负责,还是劳务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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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人在工厂工作三年,经过职业健康检查,被发现有职业病,是工厂负责,还是劳务公司负责?

外包工人在工厂工作三年,经过职业健康检查,被发现有职业病,是工厂负责,还是劳务公司负责?

如果外包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与职业病相关的危害,应组织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是由于外包工人的劳动关系一般属于外包公司,雇主应该督促外部公司组织安排员工的职业病检查。 法律依据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期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书面告知劳动者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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