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老年人或中年人身后,儿子要为死者洗身、洗面、刹头(女的梳头)、穿新衣、新裤、新祙,并用新毛巾盖住死者的面部。有的用白布包裹死者全身,在死者的手中、眼眶上、舌头下,放置银币或铜钱,让他到阴间做买路钱。然后将尸体放在床上,并放下蚊帐。孝期内,死者家属都得披麻戴孝(死者的晚辈和丈夫破例)。
一般棺材只在家中停留两天,然后出殡安葬。出殡时全家大小和晚辈走在棺材后面,痛哭流涕。葬时,把死者生前的消费东西和生活器皿做为随葬品安葬,为死者举行“送魂”仪式,葬后在墓地搭象征性的房屋。葬礼的一切仪式均须由长子完成,若无长子则由次子,无子则由长孙、次孙,依次排定。
如若无子无孙,才气轮到媳妇来做。桂西地域有复葬的风俗,人身后,将棺木埋在土内,墓堆为长形。经三五年后,即发掘起骸骨置入约一尺半高的坛内,另选地复葬,复葬墓堆为圆形;经五年摆布,再去挖看,如坛内没有水和土壤渗入即做为“大葬”(即永久安葬),不然另选好地再行复葬。
有的以至复葬四五次。如葬后一二年内,家中发作不幸的工作,再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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