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地盘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受权运营 或具有国度受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地盘可采纳国度 做价出资(人股)或受权运营体例处置。全民所有造企业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地盘可 根据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地盘性量。
(二) 税收优惠撑持。公司造改造企业按规定享受改造涉及的 资产评估增值、地盘变动注销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 政策。
(三) 工商变动注销。全民所有造企业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造并打点工商变 更注销,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元要期限完成改造或转企。
全民所 有造企业改造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元 改造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造并打点工商变动注销。
(四) 天分资格承袭。全民所有造企业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运营过程中获 得的各类专业或特殊天分证照由改造后公司承袭。
改造企业应在工 商变动注销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分打点变动企业名称等天分证照记 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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