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手册丢了该怎么办?
1.参保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职工退休养老证》、《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遗失的,由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下同),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申请手续。无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或中断缴费人员,申请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医疗保险证》的,本人应在《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上注明"灵活就业参保"、"协保"或"中断缴费"字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补发条件的,按原个人编号补发上述参保凭证,并在补发的凭证上加盖"补发"章、注明补发日期。申请补办《社会医疗保险证》的,同时补发《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2.《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内页用完的,参保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病历内芯,也可到定点医院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病历》损坏的,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病历封面或内芯;涉及《社会医疗保险证》补发或换发的,按上述第1点规定办理补发申请手续。
3.《社会保险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因故无法立即至网点办理挂失手续的,可先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如已开通电话银行业务,选择"3-紧急挂失";否则选择"0-人工服务")进行口头挂失,并在5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一同遗失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社会保险卡》挂失后,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发新卡,并于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相关凭证到原办理挂失手续的网点领取。办理补发手续期间发生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补发卡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参保人员通过银行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卡》口头挂失后,经查找发现《社会保险卡》未丢失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解挂"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不得"解挂"。《社会保险卡》卡面完好但"医保功能区"损坏无法使用的,参保人员先到市社保中心医保结算部门开具"IC卡损坏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换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