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克不及做为固定资产的各类用具物品,如东西、办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运营活动过程中周转利用的包拆容器等.而固定资产是指为消费产物、供给办事、出租或运营办理而持有的、利用年限超越一年、单元价值较高的资产.低值易耗品凡是被视同存货,做为活动资产停止核算和办理,一般划分为一般东西、一公用东西、替代设备、办理用具、劳动庇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为了反映和监视低值易耗品.韵增减变更及其滚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质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注销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注销低值易耗品的削减,期末余额在借方,凡是反映企业期末滚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低值易耗品应当按照利用次数分次停止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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