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平方米的餐饮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小型食品经营是指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商店或租赁场所、经营规模小、员工少、经营条件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指小型超市(小型食品杂货店)、新闻类型(小餐馆、小吃店、噪音品店)、个体工商户通过校外托管机构和现场制销经营食品。
其中,小超市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小餐饮面积小于60平方米。小型食品经营审批申请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明确的主体为申请人。
小企业应当满足适合销售、生产、销售品种和数量的营业场所。食品经营区应当与生活区分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有适当的消毒、布面、洗漱、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储存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设施。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食品接触有毒物质和杂质,防止食品和直接进口食品、原材料和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冷食制版、生食制版、孵化蛋糕,值得一提的是,经营自酿等高风险食品或从事网上经营的小型食品经营、主营业态、校外托管机构现场销售的,不实行通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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